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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资源] 教育改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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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4 14: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geonet 于 2017-3-22 17:25 编辑

1楼(1985年5月颁发)《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3楼(1993)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4楼(199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5楼(2001)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6楼(200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7楼(2010)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9楼(2014)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杨东平:重温和借鉴:8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http://learning.sohu.com/20080926/n259770961.shtml
杨东平:教育改革,从八十年代再出发http://finance.ifeng.com/news/history/jjsh/20090306/425293.shtml
试分析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教育改革的特点http://hexc.blog.sohu.com/6670849.html

张化万:80年代教育改革“百家争鸣”http://edu.zjol.com.cn/05edu/system/2009/09/23/015851169.shtml

八十年代 改革初期的激情与探索
http://www.bjnews.com.cn/ent/2011/07/16/137074.html




1983年邓小平就提出三个面向——“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1985年5月颁发《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05-27


  一、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大提高,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今后事情成败的一个重要关键在于人才,而要解决人才问题,就必须使教育事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一个大的发展。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任务,要求我们不但必须放手使用和努力提高现有的人才,而且必须极大地提高全党对教育工作的认识,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九十年代以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要造就数以亿计的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的劳动者。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具有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开拓能力的厂长、经理、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和其他经济、技术工作人员。还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要求的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新闻和编辑出版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外事工作者、军事工作者和各方面党政工作者。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这就向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提出了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建国以来,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经过解放初期的接管改造和以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我们把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事业转变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三十几年来,依靠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教育事业取得了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巨大的发展,成绩是显著的。今天战斗在我国各条战线上的广大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各方面工作的骨干力量,绝大部分都是建国以后培养出来的。但是,另一方面,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全党工作重点一直没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由于“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思想的影响,教育事业不但长期没有放到应有的重要地位,而且受到“左”的政治运动的频繁冲击。“文化大革命”更使这种“左”的错误走到否定知识、取消教育的极端,从而使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破坏,广大教育工作者遭受严重摧残,耽误了整整一代青少年的成长,并且使我国教育事业同世界发达国家之间在许多方面本来已经缩小的差距又拉大起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和决策,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恢复,开始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但是,轻视教育、轻视知识、轻视人才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教育工作方面的“左”的思想影响还没有完全克服,教育工作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特别是面对着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的形势,面对着世界范围的新技术革命正在兴起的形势,我国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的弊端就更加突出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在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划分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应有的活力;而政府应该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没有很好地管起来。

  (二)在教育结构上,基础教育薄弱,学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合格的师资和必要的设备严重缺乏,经济建设大量急需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比例失调。

  (三)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从小培养学生独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很不够,发扬立志为祖国富强而献身的精神很不够,生动活泼地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很不够,不少课程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实践环节不被重视,专业设置过于狭窄,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于当代科学文化的发展。

  中央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还要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经过改革,要开创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使基础教育得到切实的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得到广泛的发展,高等学校的潜力和活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学校教育和学校外、学校后的教育并举,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方面需要。

  发展教育事业不增加投资是不行的。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现在,各级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宁肯把钱花在并非必要的方面,对于各种严重浪费也不感到痛心,唯独不肯为发展教育而花一点钱,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但是同时必须认识,国家对教育的投资毕竟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当前办学经费困难和教师待遇较低的状况只能逐步改善。因此,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有限的财力物力条件下,把教育搞上去,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改革来更好地调动各级政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多想办法,发挥各方面的潜力,使教育事业一年比一年更好地向前发展。要下真功夫,才能做到这一点。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应该为此而努力。

二、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础一环。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我国基础教育还很落后,这同我国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迫切要求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决不能任其继续。现在,我们完全有必要也有可能把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关系民族素质提高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突出地提出来,动员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用最大的努力,积极地、有步骤地予以实施。为此,需要制订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颁行。

  由于我国幅员广大,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义务教育的要求和内容应该因地制宜,有所不同。全国可以大致划分为三类地区:

  一是约占全国人口1/4的城市、沿海各省中的经济发达地区和内地少数发达地区。在这类地区,相当一部分已经普及初级中学,其余部分应该抓紧按质按量普及初级中学,在1990年左右完成。

  二是约占全国人口一半的中等发展程度的镇和农村。在这类地区,首先抓紧按质按量普及小学教育,同时积极准备条件。在1995年左右普及初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或职业和技术教育。

  三是约占全国人口1/4 的经济落后地区。在这类地区,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采取各种形式积极进行不同程度的普及基础教育工作。对这类地区教育的发展,国家尽力给予支援。

  国家还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速发展教育事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订本地区的义务教育条例,确定本地区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步骤、办法和年限。

  在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发展盲、聋、哑、残人和弱智儿童的特殊教育。

  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为此,要采取特定的措施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鼓励他们终身从事教育事业。与此同时,必须对现有的教师进行认真的培训和考核,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要大力提倡和鼓励教师密切结合教学进行自学和互教;要为在职教师举办函授和广播电视讲座;要切实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并且利用现有设施,分期分批轮训教师;还要有计划地动员、挑选和组织高等学校的一部分教员和高年级学生、研究机构的一部分研究人员和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干部,参加帮助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总之,要争取在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在此之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从幼儿师范到高等师范的各级师范教育,都必须大力发展和加强。师范院校要坚持为初等和中等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毕业生都要分配到学校任教,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生也应有一部分分配到学校任教。任何机关、单位不得抽调中小学合格教师改任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力都交给地方。省、市(地)、县、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如何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为了保证地方发展教育事业,除了国家拨款以外,地方机动财力中应有适当比例用于教育,乡财政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地方可以征收教育费附加,此项收入首先用于改善基础教育的教学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并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捐资助学,但不得强迫摊派。同时严格控制各方面向学校征收费用,减轻学校的经济负担。



三、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技术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但是,职业技术教育恰恰是当前我国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力争职业技术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职业技术教育问题已经强调多年,局面没有真正打开,重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对就业者的政治文化技术准备缺乏应有的要求,在于历史遗留的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根深蒂固。因此,要在全党和全社会进行教育,树立行行光荣、行行出状元的观念,树立劳动就业必须有一定的政治、文化和技能准备的观念,并且在改革教育体制的同时改革有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今后各单位招工,必须首先从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一切从业人员,首先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像汽车司机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才许开车那样,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走上工作岗位。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法规,逐步实行这种制度。

  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我国广大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小学毕业后接受过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学。凡是没有升入普通高中、普通大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可以经过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然后就业。要充分发掘现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潜力,扩大招生,并且有计划地将一批普通高中改为职业高中,或者增设职业班,加上新办的这类学校,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扭转目前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密切结合起来,在城市要适应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在农村要适应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劳动致富的需要。要着重职业技能的训练,训练的范围不要太窄,基础教育也要适当配合,以适应长期广泛就业、进行技术革新和继续进修的需要;同时还要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并且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要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这些学校除了为本单位和部门培训人才外,还可以接受委托为其他单位培训人才并招收自费学生。

  师资严重不足,是当前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突出矛盾。各单位和部门办的学校,要首先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专业技术师资问题,同时可以聘请外单位的教师、科学技术人员兼任教师,还可以请专业技师、能工巧匠来传授技艺。要建立若干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都要担负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任务,使专业师资有一个稳定的来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中央各部门办的这类学校,地方也要予以协调和配合。

四、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建成科类齐全,层次、比例合理的体系,总规模达到与我国经济实力相当的水平;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本上立足于国内;能为自主地进行科学技术开发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出较大贡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要改革大学招生的计划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改变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分配的办法,实行以下三种办法:

  (一)国家计划招生。要做好发展高等教育的总体规划和人才需求的中长期预测,切实改进招生计划工作,努力克服招生计划同国家远期和近期需要脱节的状况。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为了保证边远地区及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能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应按国家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到这些地方工作的毕业生待遇从优。为了保证国防的需要,要为人民解放军培养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二)用人单位委托招生。为了鼓励学校挖掘潜力多招学生,为了更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用人单位委托学校培养学生的制度,要继续推行和逐步扩大,使之成为国家招生计划的重要补充。委托单位要按议定的合同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毕业生应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三)还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学生应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毕业后可以由学校推荐就业,也可以自谋职业。

  不论哪类学生,都必须经过国家考试合格,由学校录取。

  要改革人民助学金制度。师范和一些毕业后工作环境特别艰苦的专业的学生,国家供给膳宿并免收学杂费。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以必要的补助。现已在校的学生,仍按原来的规定办理。

  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有权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和选用教材;有权接受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和任免其他各级干部;有权具体安排国家拨发的基建投资和经费;有权利用自筹资金,开展国际的教育和学术交流,等等。对不同的高等学校,国家还可以根据情况,赋予其他的权力。与此同时,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

  为了调动各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中央部门和地方办的高等学校,要优先满足主办部门和地方培养人才的需要,同时要发挥潜力,接受委托,为其他部门和单位培养学生,积极倡导部门、地方之间的联合办学。

  高等教育的结构,要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改变高等教育科类比例不合理的状况,加快财经、政法、管理等类薄弱系科和专业的发展,扶持新兴、边缘学科的成长。改变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的状况,着重加快高等专科教育的发展。大学本科主要通过改革、扩建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充分发挥潜力,近期内一般不建新校。

  要根据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发挥高等学校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拥有众多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学生的优势,使高等学校在发展科学技术方面做出更大贡献。为了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要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并且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学科比较集中的学校,将自然形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

  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指导下,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提高教学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针对现存的弊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各种试验,例如改变专业过于狭窄的状况,精简和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实践环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增加自学时间和课外学习活动,有指导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等。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有条件的学校,教学任务较重的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今后每5年中应有1年时间供他们专门用来进修、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要尽可能改善教学的物质条件,增添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更新和充实试验室、图书馆。

  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的改革,对于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极为重要。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社会化。学校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要把解决好这个问题的责任担当起来。



五、加强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必须尊重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大政方针必须集中统一,具体办法应该灵活多样,决不可一哄而起,强制推行。改革既要坚决,又要谨慎,注重试验。涉及全局和广大范围的改革措施,要经上级批准。   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衡量任何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是经济收益的多少,而是培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紧紧掌握这一条,改革就不会迷失方向。

  为了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掌握教育的大政方针,统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教育体制的改革。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必须加强教育立法工作。今后地方发展教育事业的权力和责任更大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按照党的十二大的决策,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地位,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之一,上级考查下级都要以此作为考绩的主要内容之一。应该特别提出,农村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上来,放到办好本村本乡的教育事业上来。中央认为,在新的经济和教育体制之下,各地将有充分的可能发挥自己的经济和文化潜力,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要承认全国各省市区之间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而且要承认在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范围内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所以必须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同时鼓励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帮助后进地区,达到共同的提高。

  改革教育体制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我国已有近千万人的教师队伍,长时间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无论生活如何清苦,无论经历什么政治风雨,都始终不渝地坚信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愧为人师表。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必须紧紧地依靠教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关学校自身的重大改革都必须经过教师充分讨论。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今后每年都要为教师切实地解决一些问题。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树立和发扬尊重各级各类教师的良好风尚,使教师工作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之一。在改革中还要充分注意调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根据他们的劳绩和贡献,给予合理的待遇和应有的鼓励。

  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中的党组织要从过去那种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上来;要团结广大师生,大力支持校长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广大师生,激励他们立志为祖国的富强奋勇进取、建功立业,保证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使学校真正成为抵御资本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坚强阵地。

  要动员和教育全党、全社会和全国人民关心和支持教育体制改革,发展教育事业。鼓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离休退休干部和知识分子、集体经济单位和个人,遵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地自愿地为发展教育贡献力量。

  教育体制改革要总结我们自己历史的和现实的经验,同时也要注意借鉴国外发展教育事业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一系列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产生,新的科学技术领域的开辟,以及新的信息传递手段和认识工具的出现,对教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尤其值得注意。要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加强对外交流,使我们的教育事业建立在当代世界文明成果的基础之上。

  本决定着重解决的是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有关干部、职工、农民的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就改进和加强这方面工作,作出专门的决定。

  军事系统学校的改革问题,由中央军委决定。

  中央相信,只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坚持正确方针,经过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教育体制改革必将获得成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必将空前繁荣,从而强有力地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全民族的文化科学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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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4: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发展:九十年代的重点


  在遭受了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而且面临极其不利的人口高度膨胀和资金短缺双重困难的情况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只是为了维持目前低水平的教育质量和入学机会,就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然而,这种努力 一旦错过的话,也将坐失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教育的良机——从而使阻碍整个第三世界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人力资本薄弱的状况继续存在下去。

  旨在增进国际竞争能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能否获得成功,最终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大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这方面共同发挥着作用。前者赋予个人一般能力,使其能够在社会上和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后者则向进入劳动力市场或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了所需的更为专业化的知识(见约翰·米德尔顿就这一问题发表的文章)。

  对男子和妇女(虽然后者往往被忽视)进行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其在劳动生产率、创收、职业流动、企业技能以及技术革新等方面发挥的影响,对经济增长作出直接的贡献。此外,教育还具有重要的间接影响作用,它主要产生于对女性的教育,因为女性教育的发展,减缓了人口增长速度,并且使健康和营养状况得以广泛提高(见巴巴拉·赫兹的“将妇女卷入经济发展的潮流之中”,《金融与发展》1989年12月号)。这种影响作用将会代代相传: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其子女生长在较好的学习环境中,这些受到良好哺育、健康成长的学生有更好的教育机会优势。

  认识到教育对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具有至关重要意义的工业国,为使学生更好地适应迅速变化的经济而着手进行教育改革。除了资助旨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培训以外,雇主们同时也越来越重视旨在培养基本的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使工人们符合培训条件的个人品质的教育。

  太平洋周围地带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韩国、中国台湾省和新加坡——也正朝这个方向发展。这几个成功的东亚范例,虽然自然资源贫乏,但却拥有丰富的对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具有至关重要意义的人力资源。他们还保持了高水平的教育和培训投资以改善教育,特别是在科技领域,投资水平甚至还要高一些。

  然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却落在了后面。最令人担忧的是,在劳动者学术和技能水平上,继而在采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工方法的能力上,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国之间存在的差距正在日益扩大。其结果是,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提高穷人生活质量的能力。导致其困境日益恶化的原因是在80年代用于教育方面的国际援助资金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教育和培训差距

  30年来,由于政府和国际机构的大量投资,发展中国家的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教育系统覆盖了那些过去缺少教育服务的地区,入学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然而,近几年来,教育的这种发展势头放慢了。其原因在于以下几个主要的相互联系的问题上:

  入学率增长缓慢。在1960年到1980年间,各级学校的注册学生人数迅速扩大。但是自1980年起,教育预算占GNP的比重下降了,注册学生人数的增长显著放慢(见图1)。由于学龄人口的持续增长,入学率停滞不前,在有些国家甚至还出现了下降的情况。结果是:1985年本应进入小学的1·15亿多学龄儿童在当年却未能入学,其中70%左右的未入学儿童属于低收入国家。而且,在失学儿童中几乎60%是女孩。在1985年,低收入国家女孩的入学率(即实际入学的女孩比例)情况是,小学仅为60%,中学为11%,大学为0.5%。这意味着这些国家女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小学为40%,中学为32%,大学仅为24%。




  低水平的教学质量。与数量问题并存的另一个问题是教育质量偏低,发展中国家的许多学校未能有效地教育学生。它们培养的学生不仅在阅读、数学和科学等科目的标准化水平考试中远远落后于工业国同等学历的学生,而且,更重要的是还往往不能掌握本国所特有的课程中的知识和技能。

  低效益的学生流。由于教学质量差,学生考试不合格需要留级重读,致使整个教育系统运转缓慢,偏高的退学和留级比率造成了极大的浪费。1984年,低收入国家培养一名五年级毕业生,平均需要花费9年教育投入。在有些国家无效成本相当于其教育预算的20%。

  缺乏技能。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工业国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以培训劳动力,提高其素质。由于认识到技能开发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也在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上花费了巨额资金。但是事实表明,官方提供的培训——无论是在工业国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提高技能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往往效果不好,并且这种培训往往不能适应经济的需求。另外,培训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达到各种社会目标,如解决不断扩大的青年失业问题,在这方面,教育培训可谓是成效甚微。

  人口趋势。迅速增长的人口加重了教育系统的负担。到2000年,发展中国家的学龄人口在目前10亿的基础上还将增加2亿(见图2)。其中一半以上的新增人口属于非洲和亚洲的最穷国。在许多国家,特别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入学率的增长必须大大高于人口的增长,这样才能减少失学儿童人数——对于资金严重短缺的国家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但却是一个别无出路的选择。




  匮乏和低效益的资金分配。尽管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教育作出了承诺,但是它们的教育支出仍然低于发达国家,况且其学龄人口还要比发达国家多出75%。例如1984年,低收入国家的教育支出占GNP的比重不到3%,而高收入国家的比重则在6%左右。低效益的资金分配又加剧了资金短缺况状。教育支出中用于支付工资的部分过于庞大,而用于那些已被证明对培养学生具有积极作用的课本(见斯蒂芬·海因曼就此问题发表的文章)、实验仪器和教师进修等方面的部分却微乎其微。


扭转不利趋势的途径

  在经历了全球经济增长放慢和国际债务危机之后,由于非工资性经常支出受到削减,在社会部门中提供服务的效能也随之减弱。深受影响的主要是穷人,这使得他们得不到将能创造收入的教育和培训机会。这种效能的减弱还阻碍了许多中、低收入国家十分重要的调整进程,从而使其长期发展前景处于危险之中。扭转这一趋势并且阻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人力资源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必须改变政策,不仅要使现有资金更具成本效益,而且许多国家还需筹集新的资金。不同的国家面临的具体问题不同,但是以下4个重点却具有普遍意义:

  ·提高小学教育的质量;

  ·提高女孩的入学率;

  ·加强科学和技术教育;

  ·发展有效的培训系统。

  这几个重点是互为补充和相互影响的。改善初级教育的质量——已构成大多数国家的战略基础——将能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并且为进一步的教育和培训奠定了基础(见玛拉恩·洛克希德所写的文章)。它还通过减少留级生人数和提高整个系统的学生流效率,扩大学校的招生人数,从而使资金能够用于向失学的儿童(尤其是女孩)提供就学机会。

  提高女孩的入学率是当务之急,这不仅是出于男女平等的考虑,而且也是出于女性教育能够为经济增长和家庭福利带来巨大益处的考虑。良好的初级教育也为中等和高等教育打下了基础。在中、高级教育水平上,尤其重要的是必须有更好的科学和技术教程,它们能够增强劳动者的受训能力,从而有助于国家吸引利用新技术,此外,它们还将培养出能够发明和运用革新成果和新技术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骨干队伍。与有效的培训系统相结合,这些课程将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将不得不借助有关的人力资源政策来深化教育政策的改革。首先,放慢人口增长速度将缓解政府所承受的压力,特别是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其次,良好的健康和营养条件将改善在校儿童的成长状况,并且预防妨碍早期智力发育的营养不良症。再次,提高女孩的入学率、出勤率和记忆力的特别措施将扩大教育机会和发生社会文化变化的可能性——如果课程中包括了健康和营养内容的话,情形更是如此。

  有效的教育政策改革还要求将人力资源的开发作为一国总体开发战略的中心要素。教育支出必须被看成是人力资本投资——它是对有形资本和技术革新投资的补充——而不应被看成是奢侈性的或福利支出。对劳动力供应方进行的政策改革将需要与劳动力市场需求方的改革相配套,主要是在工资、就业和鼓励措施的结构等方面予以配合。

  当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需要扩大教育支出,但是使低收入国家大伤脑筋的一个问题是现有资金的严重匮乏。那么,为 了向所有学龄儿童提供在合格学校就学的机会,发展中国家将采取些什么措施呢(中国和印度除外,在那里,基于预计的人口增长速度降低的情况,提高入学率将不再成为一个资金问题)?新增的教育资金支出应大致占GNP的1%,新增的用于向学生提供课本、教学辅导和教师的教育经常支出也应达到占GNP1%的水平。换句话说,许多发展中国家需要将其教育支出占GNP的比重从2—3%提高到许多发达国家所持有的4—5%的水平。

  在筹集新增资金的同时,还必须研究教育成本问题。关键措施是通过改善教学程式,最典型的是通过改变现有资金分配模式,将其转换成学生人均费用较高,而毕业生人均费用较低的结构,从而消除浪费和资金的无效使用。这将对以下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降低留级率和退学率,使整个系统的学生升学运转效益更好;

  ·将学生与教师的比率保持在40—50∶1的水平;

  ·采用新的教学技巧和函授教学技术(广播和函授教学),特别是在中、高级教育和职业与技术培训方面;

  ·减少中、高级教育的学生生活费补贴,并将这部分钱用于教育。

  此外,还必须广开资金渠道。在许多国家,政府努力的增加固然很重要,但单纯依靠它是不够的。几乎任何地方的教育资金都需要——也可以——从公共部门以外筹集。低收入的公众通常可以捐献实物,而对中、高收入水平的父母们,则应要求其为子女的教育捐款。还可动员企业部门资助培训费用。国际捐助者也应该增加援助,进行更有效的分配以提供迫切需要的援助。


世界银行的教育贷款

  世界银行自70年代早期以来就一直是教育发展资本基金最大的国际贷款者——每年提供约40亿美元的资金,占所有用于教育的官方外援的15%,世界银行也是主要的教育政策咨询机构(见表)。它从1963年开始发放教育贷款,此后得到迅速发展,在1985财政年度达到创记录的9.368亿美元的水平(占世界银行贷款总额的6.5%)。1989财政年度的教育贷款恢复到9.366亿美元(占4.5%),在总额为50亿美元的1990—1993财政年度的贷款计划中,将加快目前出现的上升势头。这项宏大的贷款计划将大大增强世界银行有效地资助90年代教育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如果以前面所讨论的4个重点方面为目标,对一定比例的资助政策进行改革的话。




  在过去的25年里,世界银行为许多国家的教育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60年代至70年代期间,它提供了发展教育基础设施所迫切需要的赞助,并且在若干国家和地区(例如:巴西、韩国和埃塞俄比亚),它还援助过许多旨在进行部门改革和改善质量的内容广泛的计划。成功的战略是建立在对少数至关重要的政策目标进行了有力的分析论证工作之上的,并且也是在持续承诺的基础上, 通过一系列贷款活动,对1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的政策调整的实施贯彻,从资金上和分析上予以赞助。

  近几年,世界银行教育贷款的性质已逐渐发生了变化。最初,首要的目标是为中等教育和技术与职业培训提供有形的基础设施。70年代早期则转向包括基础教育计划——成人扫盲、非正式培训和初级教育。80年代,教育贷款进一步扩大,用以资助研究能力的开发和科学技术的开发(特别是在一些中等收入国家)。最近,对旨在进行部门改革和调整的内容广泛的计划予以资助已成为首要的重点,特别是在撒哈拉以南非洲。

  同样,教育项目的准备和评估程序也发生了变化。起初,这些工作大多是仿效基础设施部门的程序进行的,60年代这种方法支配着世界银行的贷款。但是,如果部门政策环境和薄弱的基础设施存在扭曲的话,即使是最优设计的项目也将受到影响,这一点已越来越明显。由此,一种新方法便应运而生。在80年代早期采用了一种“部门投资贷款”——主要用于亚洲和拉丁美洲的到期债务国。这种贷款的特点是着眼于政策和机构目标,而把详细的项目设计和实施职责赋予借款国。在那些部门政策环境严重扭曲的国家——主要在非洲—— 资助是通过部门调整贷款渠道进行的。

  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教育质量上的变化,是受到社会和技术双重影响的,而且对政策的反应也非常敏感。教育的发展牵涉到成千上万教师和管理人员行为方式的变化——从本质上讲,这是一种渐进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健全的管理来灵活适应计划和创造监测及评估计划成本与效益的能力。


世界银行的反应

  世界银行的《1980年世界发展报告》从调整的角度出发考察了贫困和人力资源状况,预言人力资源发展上的差距将造成破坏性的后果,并且认为在有必要采取紧缩计划的情况下,捐款者和政府也应对下一代人力开发的投资需求予以重视。既要向新增的2亿儿童提供小学入学机会,同时又要实施旨在改善教育质量的全系统计划,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几乎没有国家能够独立地完成这项任务。为了向各国的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计划提供足够的援助,必须动员财务和智能方面的资源,这就需要国际社会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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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4: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现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
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一、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都迈上一个新台阶。这对教育工作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新的形势下,
教育工作的任务是: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批人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
的教育体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已经基本确立;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形成了上千万人的教师队伍;办学的物质条件程度不同地有所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逐步展开;九年义务教
育开始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全国已有百分之九十一人口的地区普及了小学教育;职业和技术教育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和在校学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比例,均已超过百分之五十,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局面;高等教育发展较快,普通高等学校和成
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已达到376万人,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体系;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和民族教育也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取得了明显效果,教育同科技、农业的统筹结合开始显示出生命力;涌现出一批尊师重教并
取得较大成绩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国际教育交流和合作也得到广泛开展。我国教育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坚持改革开放的结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我国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基础。

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教育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落实;教育投入不足,教师待遇偏低,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程度不同地脱离实际;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日益深化的经济、政治、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认真加以解决。
(3)四十多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为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初步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第一,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第二,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
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必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第四,必须坚持教育的改革开放,努力改革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大胆
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勇于创新,敢于试验,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第五,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第六,必须依靠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七,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第八,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办学,培养多种规格人才,走出符合我国和各地区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这些主要原则,需
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4)邓小平同志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为了完成党的十四大确定的九十年代的主要任务,必须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我国企业经济效益低、产品缺乏竞争能力的状况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改变,农业科学技术之所以
得不到普遍推广,宝贵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之所以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人口增长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固然很多,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劳动者素质低。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
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
当今世界政治风云变幻,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谁掌握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为此,必须高瞻远瞩,及早
筹划我国教育事业的大计,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
面对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必须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紧迫感,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

二、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
(5)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到本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
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九十年代,在保证必要的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的前提下,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大城市市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广大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普遍接受不同年限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得到必需的职业技术训练。
——高等学校培养的专门人才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基本上立足于国内,教育质量、科学技术水平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壮年中的文盲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分阶段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6)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应采取深化教育改革,坚持协调发展,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办学效益,实行分区规划,加强社会参与的战略。
——在教育事业发展上,不仅教育的规模要有较大发展,而且要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结构选择上,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突出的位置。
——在地区发展格局上,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八十年代末的教育发展水平,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教育。

(7)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要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政府、
社会、家长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制止学生的辍学。对招用学龄儿童和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制裁。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普通高中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要多样化

(8)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贯彻积极发展的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到本世纪末,中心城市的
行业和每个县,都应当办好一、两所示范性骨干学校或培训中心,同大量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相结合,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网络。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应以发展初中后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对不能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实行职业技术培训;各地要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教育,对未升入高等学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
行职业技术培训。普通中学也要分别不同情况,适当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要主动适应当地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提倡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的路子,更多地利用贷款发展校办产业,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做到以厂(场)养校。
要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优先录用经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就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在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对未经培训已就业的,要进行岗前培训。
(9)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九十年代,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要区别不同的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要大力加强和发展地区性的专科教育,特别注重发展面向
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专科教育,努力扩大研究生的培养数量。要基本稳定基础学科的规模,适当发展新兴和边缘学科,重点发展应用学科。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力争
在下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方面,达到世界较高水平。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对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坚持同教学相结合。要根据不同条件,大力开展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兴办科技产业,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加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
学的研究,组织精干力量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发展高新技术任务。要有计划地建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促进相关学科的科研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努力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10)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对不断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九十年代,要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积极发展。要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
教育作为重点,重视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国家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证书制度、资格考试和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制度。
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积极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面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抓紧扫除青壮年文盲,坚持标准,讲求实效,把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增加扫盲拨款,设立社会扫盲基金,并加强领导,把扫盲任务落实到乡、村。
成人学历教育要加强和普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努力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注重提高质量。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种成人教育机构,可以发给毕业生写实性学习证书;毕业生要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文凭考试或自学考试。要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鼓
励自学成才。
(11)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中央和地方要逐步增加少数民族教育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要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安排的少数民族地区各项补助费及其他扶贫资金中,要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发展民族教育。对志愿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大中专
毕业生的待遇,各地要制订优惠政策。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各民族地区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
(12)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采取单独举办残疾人学校或普通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等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特殊教育经费,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要对残疾人学校及其校办产业给予扶持和优惠

(13)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学,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要抓好教育卫星电视接收和播放网点的建设,到本世纪末,基本建成全国电教网络,覆盖大多数乡镇和边远地区。
(14)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经验。出国留学人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要给予重视和信任。根据“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继续扩大派遣留学生;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在外留学人员的
有关规定,支持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研究,鼓励他们学成归来,或采用多种方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改革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办法,加强我国高等学校同外国高等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学校或专家联合培养人才、联合进行科学研究。大力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三、教育体制改革
(15)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九十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
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走出教育发展的新路子,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奠定基础。教育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
全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6)改革办学体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在现阶段,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主
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
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国家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友好人士捐资助学。在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国际合作办学。举办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审批手续。
(17)深化中等以下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由地方政府在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实行统筹和管理。国家颁发基本学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学校人员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和教职工基本工资标准等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确定本地区的学制、年度招生规模,确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和审
定省编教材,确定教师职务限额和工资水平等。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城市教育和企业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同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县、乡两级政府要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分级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经济、科技、教育的发展,促进“燎原计划”与“星火计划”、“
丰收计划”的有机结合,落实科教兴农战略。要积极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城市教育管理的新体制。
——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
——支持和鼓励中小学同附近的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或村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教育组织,吸引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探索出符合中小学特点的教育与社会结合的形式。
(18)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上,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要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高等学
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要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应负的责任,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要重视和加强决策研究工作,建立有教育和社会各界专家参加的咨询、审议、评估等机构,对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等提出咨询建议,形
成民主的、科学的决策程序。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进一步确立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直接管理一部分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在高等教育中起示范作用的骨干学校和少数行业性强、地方不便管理的学校。在中央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指导下,对地方举
办的高等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和权力都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这个精神,中央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决策权和包括对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统筹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充分论证、严格审议程序,自行解决办学经费,以及统筹中央和地方所
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的条件下,有权决定地方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和专业设置。设置高等学校,由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国家教委审批。
——在国家教委与中央业务部门的关系上,国家教委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中央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人才预测和规划,协助国家教委指导本行业的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管理其所属学校,包括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决定所属学校的招生规模、专
业设置、经费筹措、学生就业等。随着中央业务部门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分开,中央业务部门所属学校要面向社会,其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继续由中央部门办、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办、交给地方政府办、企业集团参与和管理等不同办法。目前先进行改革试点,逐步到
位。
(19)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变全部按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体制,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在现阶段,国家仍要提出指导性的宏观调控的招生总量目标,并通过国家任务计划重点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防建设、文化教育、基础学科、边远地区和某些艰苦行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在保证
完成国家任务计划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比重,这部分调节性计划由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
——改革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实行收费制度。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上大学原则上均应缴费。设立贷学金,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均可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殊的、条件艰苦
的专业的学生给予奖励。
——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近期内,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并
逐步推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委托和定向培养的学生按合同就业;自费生自主择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除对师范学科和某些艰苦行业、边远地区的毕业生,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定向就业外,大部分毕业生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
,通过人才劳务市场,采取“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与此相配套,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就业咨询指导、职业介绍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20)完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制度。通过试点,改进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生导师的审核办法,同时加强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在培养教学、科研岗位所需人才的同时,大力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性人才。鼓励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采用多种形式攻读硕士、博士学
位。研究生学习期间,实行兼任教学、研究和管理等辅助工作的制度,其待遇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所兼工作的实绩,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由学校确定。
(21)改革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机制,充分发挥拨款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于不同层次和科类的学校,拨款标准和拨款方法应有所区别。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在国家和地方预算下达的教育经费之外,学校可依法筹集资金。
(22)参照高等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快改革中专、技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通过联合办学和委托培养、自费等形式,使毕业生面向城乡多种所有制单位就业。中等专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重大方
针政策,由国家制定,地方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
(23)积极推进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制,在分配上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改革的核心在于,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思想教育和物质激励手段,打破平均主义,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转
换学校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学校的后勤工作,应通过改革逐步实现社会化。

(24)深化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同教育体制改革相配套。
——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制度。推行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扭转升学、文凭、职称对于教育运行的片面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职业岗位资格考核机构,实施各种岗位的资格考试和资格证书制度。
——改革高等学校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评定职称既要重视学术水平,又要重视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和教学工作、技术推广应用的实绩。高等学校教师实行聘任制。中小学逐步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职务等级制度。
——运用劳动工资等政策杠杆,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起点工资,用人部门可以按照实际水平和实际表现拉开档次。为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农村、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各地要制定津贴和奖励政策。
(25)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系统,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制订教育法律、法规,要注意综合配套,逐步完善。要抓紧草拟基本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当前急需的教育法律、法规,争取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地方要从各自的实际出
发,加快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法规。
(26)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和试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管理信息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和回答建设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积极开展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密切教育科研同教育决策、教育实践的联系,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和支持学校、教师和教育研究工作者积极进行教育改革试验。
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7)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九十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28)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学校德育即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改革开放条件下
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对广大青少年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现实问题,走与工农结合、与实践结合的成长道路,促进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增强学
生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能力,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念。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对中小学学生还要注重进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
要从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出发,分层次地确定德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改进德育教材和德育方法,注重实效,使德育落到实处。

(29)重视和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加强德育工作是全体教师的共同职责。教师应当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并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高等学校要建设好一支以精干的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及共青团、少先队干部的作用。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并采取实际措施解决
他们的待遇问题。
(30)完善政策导向,加强学校管理。在招生、毕业生就业、评奖评优、教师职务评聘、工资晋级和出国留学等方面,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教师从事德育工作和参加社会实践的成绩,应与其他工作成绩同等对待。
要严格执行校规、校纪,教育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建设健康的、生动的校园文化,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使学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31)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要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加强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中小学要切实采取措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职业技术学校要注重职业道德和实际能力的培养。高等教育要进一步改变专业设置偏窄的状况,拓宽专业业务范围,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发展同社会实际
工作部门的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
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升学和考试制度,稳步推进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和高考制度的改革。
(32)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加强督导队伍,完善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学校工作和教育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对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要采取领导、专家和用人部门相结合的办法,通
过多种形式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各类学校都要重视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
(33)学校教材要反映中国和世界的优秀文明成果以及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发展。中小学教材要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提倡各地编写适应当地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材。职业技术学校要逐步形成配套的教材系列。高等学校教材要在积极扩大种类的同时,不断提高质
量,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力求思想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34)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家长关心学生的体质和健康。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师资、经费、体育场地、设施问题,逐步做到按教学计划上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
重视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继续组织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军事训练。各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35)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
(36)加强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的教育,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制度化、系列化。社会各方面要积极为学校进行劳动教育提供场所和条件。
(37)全社会都要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的局面。家长应当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讲究教育方法,培养子女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部门,要把提供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丰富多采
的精神产品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城镇建设中,要注意兴建科学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和青少年之家等设施,要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对学生开放和减免收费的制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严厉措施,查禁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打击教唆、残害青少年的
犯罪活动,优化育人环境。

(38)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深入研究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改革的
正确方向。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带动群众推进改革。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等学校,党委要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实行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和其他学校,党的组织发
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教师队伍建设
(39)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要下决心,采取重大政策和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大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重
的职业。
(40)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1)进一步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师范教育是培养中小学师资的工作母机,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投入,大力办好师范教育,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进一步扩大师范院校定向招生的比例,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保证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其他高等院校也要积极
承担培养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的任务。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促进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不断进修提高,使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更好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到本世纪末,通过师资补充和在职培训,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小学和初中教师中具有专科和本
科学历者的比重逐年提高。
高等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要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力量较强的高等学校在师资培训中的骨干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教师和社会的密切联系,聘请实际工作部门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到校任教,加强高等学校之间教师的相互交流
。要建立扶持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使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脱颖而出的制度。

(42)改革教育系统工资制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逐步使教师的工资水平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类人员大体持平。“八五”期间,教育系统平均工资要高于当地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水平,在国民经济十二个行业中居中等偏上水平,其中高等学校平均工资高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平均
水平。
要建立符合教育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证教师的工资水平随国民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的倾向,使贡献大的、教学质量高的教师有更高的工资收入。改革过于集中统一的工资管理体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
使地方、部门和学校享有自主权。国家规定教育系统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主管部门,在不低于基本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具体工资标准,不搞全国“一刀切”。学校具有调整内部工资关系、增加工资和学校基金分配的自主权。
(43)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办学效益。适应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需要,必须走建设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的路子。要制订合理的学校人员编制标准,严格考核,精减人员,提高每一教师负担的学生人数。对超编人员,各级人事、劳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
政府统筹下,通过多种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使其各得其所,发挥所长。
(44)在住房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实行优待教师的政策。各级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使城市教职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在住房制度改革中,要对教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销售或租赁,实行优先、优惠政策,逐步社会化。教职工住房建设的责任在
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基建投资实行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增加对教职工住房建设的投资。“八五”期间,力争使学校教职工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
各地逐步建立医疗、退休保险等方面的教师保障制度。
(45)进一步改善民办教师工作。目前农村学校存在大量的民办教师,是历史形成的。各地要改进民办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和统筹办法,增加民办教师补助费,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逐步使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对离职民办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建立民办教
师保险福利基金。师范院校要定向招收部分民办教师入学深造。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劳动指标,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减少民办教师的比重。
(46)各级政府和学校,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特殊津贴或奖励,并形成制度。提倡和鼓励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建立教师奖励基金。
六、教育经费
(47)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目前教育经费相当紧缺,不仅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而且也难以满足现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增加教育投资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个人都要努力增加对教育的投
入,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通过立法,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48)筹措教育经费的主要措施:
——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用于举办中小学的经费,校办产业减免税部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计划、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所规定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的原则,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要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
的比例,“八五”期间逐步提高到全国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县(市)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发展教育。

——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三税”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计征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和计征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上述所征款主要用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当
地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济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开征其他用于教育的附加费。
——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标准,同时按不同情况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杂费收费标准。学费和杂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直接管理学校的中央业务部门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确定。要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勤工俭学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减免学杂费或提供贷学金。
——继续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逐步建立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
——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不计征税。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团体和友好人士对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集资工作的统筹管理。
——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支持校办产业、高新科技企业以及勤工俭学的发展,开办教育储蓄和贷学金等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积极开展教师退休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项工作。

(49)重视解决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仪器设备、教科书和图书资料短缺的问题,增加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资金。各级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和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供应,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
继续加强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凡属危房不得使用,由当地政府负责限期解决。学校房屋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制止占用学校校舍和运动场地,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50)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合理规划教育事业的规模,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避免结构性浪费;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方针,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共同把教育经费管好
用好。



199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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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5: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1999-6-发文单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文  号:中发[1999]9号

发布日期:1999-6-13

执行日期:1999-6-13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于培养和造就我国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面对新的形势,由于主观和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一个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为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

  1.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

  2.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应当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相互配合,全面推进。在不同地区还应体现地区特点,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方面,要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把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同积极学习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结合起来。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倾向。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继续搞好军训工作并使之制度化。加强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社会各方面要为青少年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和德育活动基地,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

  4.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推行素质教育中刻不容缓的问题,要切实认真加以解决。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健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监督检查机制。要重视婴幼儿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

  5.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举办多种多样的群体性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了解科学营养知识。根据农村的实际条件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

  6.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开展丰富多采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为学校美育工作创造条件,继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各类文化场所(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等)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文化艺术团体到学校演出高雅健康的节目。农村中小学也要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美育活动。

  7.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使其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活动以及社会服务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志愿者到城乡支工、支农、支医和支教。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开展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加强学生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

  二、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8.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将"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2000年"两基"目标的实现和达标后的巩固与提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改造薄弱学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整体办学水平。2000年后要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加强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初中辍学率偏高的问题,同时大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

  9.调整现有教育体系结构,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规模,拓宽人才成长的道路,减缓升学压力。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要从现在的9%提高到15%左右。要在确保"两基"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为初中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现有的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要通过改革、改组和改制,逐步调整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支持本科高等学校举办或与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对当地教育资源的统筹下,可以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10.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为学校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可采取多种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毕业生经过一定选拔程序可以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11.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发展和管理本地区教育的权力以及统筹力度,促进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今后3年,继续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式,基本完成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形成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新体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经国务院授权,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大部分高等专科教育的权力以及责任交给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计划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其招生考试事宜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继续完善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根据各地实际,加大县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和校长任免等方面的统筹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学历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在高中及其以上教育的办学水平评估、人力资源预测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的行业协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切实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监督和办学质量检查,逐步形成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评价体系,完善高等学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设置等自主权,高等学校可以到外地合作办学。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减员增效。改革分配和奖励制度,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加大学校后勤改革力度,逐步剥离学校后勤系统,推动后勤工作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发展教育产业。

  12.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均可大胆试验。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可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在这个范围内提供择校机会,但不搞"一校两制"。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优惠政策(如土地优惠使用、免征配套费等),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和监督,国家要加快民办教育的立法,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13.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积极推进高考制度改革。进行每年举办两次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试点。高考科目设置和内容的改革应进一步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多种形式的高考制度改革试验,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和考生的选择机会。逐步建立具有多种选择的、更加科学和公正的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制度。

  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采取多种形式改革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办法,改革高中会考制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

  14.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改变课程过分强调学科体系、脱离时代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生实际的状况。抓紧建立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重视实验课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要增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课程、教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促进教材的多样化,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基础教育教材的评审制度。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国家和地方要奖励并推广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优秀教学成果。

  职业教育要增强专业的适用性,开发和编写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及教材。高等教育要加快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继续调整专业结构和设置,使学生尽早地参与科技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15·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国家支持建设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经济实用型终端平台系统和校园网络或局域网络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各种音像手段,继续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在高中阶段的学校和有条件的初中、小学普及计算机操作和信息技术教育,使教育科研网络进入全部高等学校和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逐步进入中小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发优秀的教育教学软件。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为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适合当地需要的教育。

  16.努力改变教育与经济、科技相脱节的状况,促进教育和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产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科技企业,企业在高等学校建立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采用多种形式,使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提高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实用科技成果向企业的转移,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在高等学校建设一批既出人才、又出成果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地,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继续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要把文化知识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与实用生产技术培训结合起来,与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抓紧培养一大批农村急需的实用技术推广人才、乡镇企业管理人才和医疗卫生人才。

  三、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17. 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8·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加强和改革师范教育,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中试办师范学院。2010年前后,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使小学和初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的学历分别提升到专科和本科层次,经济发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提高高等学校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 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使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中小学专任教师以及师范学校在校生都要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注意吸收企业优秀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任教,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资设立骨干教师专项资金,在大中小学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影响的教书育人专家,造就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19·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中小学根据学校编制聘用教师,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聘任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继续关心和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加强编制管理,精简富余人员,富余人员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培训和安排。各地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转岗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开展转岗前职业培训,协调和促进教师的合理流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和经费支持。

  20·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各地要制定政策,鼓励大中城市骨干教师到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或兼职,中小城市(镇)学校教师以各种方式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加强农村与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教师到经济不发达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21.努力造就能够带领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的学校领导以及管理干部队伍。学校校长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具有特殊作用,要率先转变教育观念,把领导教职工创造性地实施素质教育作为重要职责。要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逐步完善校长选拔和任用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对于富余的学校管理人员要转岗分流。

  四、加强领导,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2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切实加强党和政府的领导。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定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建立自上而下的素质教育评估检查体系,逐级考核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素质教育工作的情况。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注意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鼓励大胆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重视和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

  2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深入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意识,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不良影响。各地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教师工资。要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继续完善国家教育立法,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有关素质教育的制度和法规,逐步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

  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继续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

  24. 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教育经费有较大增长。中央决定,自1998年起至2002年的5年中,提高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证、县管、乡用,确保完全用于教育。

  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拨款办法,充分发挥教育拨款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政府的教育拨款主要用于保证普及义务教育和承担普通高等教育的大部分经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适当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财政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严格禁止乱收费。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储蓄、教育保险和助学贷款制度,完善奖学金制度。积极运用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继续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集)资助学,不断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25.社会用人制度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改革用人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要依法抓紧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明确对各类劳动者的岗位要求,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继续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地方政府教育部门要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协调,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26.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投身素质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互相沟通、积极配合,共同开创素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军队系统学校如何落实本文件精神,由中央军委作出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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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5: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2001]21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的目标初步实现,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但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基础教育重视不够。进入新世纪,基础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健康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确立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
1、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2、“十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范围,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5%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60%左右,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不同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是:
(1)占全国人口15%左右、未实现“两基”的贫困地区要打好“两基”攻坚战,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适度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2)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重点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有较大发展,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
(3)占全国人口35%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满足社会对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的需求,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到2010年,基础教育总体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3、“十五”期间,基础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及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格局,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和招生选拔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取得新的突破。
全国乡(镇)以上有条件的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初步形成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教育体系,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4、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挖掘现有学校潜力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完全中学的高、初中分离,扩大高中规模。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比例,促进协调发展。鼓励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的高级中学。支持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5、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发挥其对村办幼儿园(班)的指导作用。
二、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6、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是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农村义务教育量大面广、基础薄弱、任务重、难度大,是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思想;牢固树立解决好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要依靠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思想,切实重视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
7、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国家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审定教科书。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教育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在安排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要抓好中小学的规划、布局调整、建设和管理,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根据国家规定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继续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乡(镇)、村都有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等责任。
8、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规划,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逐县核定教师编制和工资总额,对财力不足、发放教师工资确有困难的县,要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增加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问题。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教师工资的管理,从2001年起,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为此,原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要相应划拨上交到县级财政,并按规定设立“工资资金专户”。财政安排的教师工资性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和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通过银行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帐户中。在此基础上,为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中西部困难地区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工资经费的监管,实行举报制度,对于不能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挪用挤占教师工资资金的地方,一经查实,要停止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扣回转移支付资金,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9、各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继续做好农村教育附加征收和管理工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教育集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提倡农民通过义务劳动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要把农村税费改革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对因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教育经费,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在改革后的财政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优先安排,确保当地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水平。
1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学校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改造,统筹安排相应的校舍建设资金。乡(镇)、村对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划拨。
合理安排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中小学实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核定本地区该项经费的标准和定额。除从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中开支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予以安排。
11、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一些地方和学校的乱收费,控制学校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家长负担。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杂费、书本费标准的“一费制”收费制度;对其他地区,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杂费、书本费的标准。杂费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教师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开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平调和挪用农村中小学收费资金;严禁借收费搞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检查,完善举报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和挪用挤占中小学收费资金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2、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村初中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的重点,努力满足初中学龄人口高峰期的就学需求,并采取措施切实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将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抓好农村女童教育。
13、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学校布局调整要与危房改造、规范学制、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等统筹规划。调整后的校舍等资产要保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有需要又有条件的地方,可举办寄宿制学校。
14、规范义务教育学制。“十五”期间,国家将整体设置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现实行“五三”学制的地区,2005年基本完成向“六三”学制过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九年一贯制。
15、抓住西部大开发有利时机,推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继续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省级人民政府也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地贫困地区学校工程”。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重视加强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并落实中小学助学金制度。从2001年开始,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进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的试点,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经济适用型教材。采取减免杂费、书本费、寄宿费等办法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
16、巩固扩大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和妇女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农村学校要积极参与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要与推广实用技术相结合。完善扫除青壮年文盲奖励机制,表彰先进。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17、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18、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并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调整和充实德育内容,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小学从行为习惯养成入手,重点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热爱家乡、热爱集体以及社会、生活常识教育。初中加强国情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品格修养。高中阶段注重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观点教育。对中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载体。小学以生动活泼的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为主,中学要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中小学校要设置多种服务岗位,让更多学生得到实践锻炼的机会。要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一批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立健全各级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联席会议或相应机构,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19、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规律,优化课程结构,调整课程门类,更新课程内容,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小学加强综合课程,初中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从小学起逐步按地区统一开设外语课,中小学增设信息技术教育课和综合实践活动,中学设置选修课。普通高中要设置技术类课程。中小学都要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加强劳动教育,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农村中学的课程设置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并与农业科技推广等结合。
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国家制定中小学课程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定国家课程标准,宏观指导中小学课程实施。在保证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开发适应本地区的地方课程,学校可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探索课程持续发展的机制,组织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中小学教师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0、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增加体育课时并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开展经常性小型多样的学生体育比赛,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顽强意志。加强传染病预防工作和学校饮食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制定并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
21、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开设艺术课程,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充分挖掘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校内外艺术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场地建设和器材配备工作,保证学校艺术教育的必要条件。
22、教材编写核准、教材审查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准国家课程的教材编写,审定国家课程的教材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编写的核准和教材的审定。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审定部分国家课程的教材。
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试行出版发行公开竞标的办法,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制定中小学教材版式的国家标准,保证教材质量,降低教材成本和价格。
2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继续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广大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实验和教育科研,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科研院所要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和教学实验。
注意借鉴国外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奖励并推广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
24、继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要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组织好学生课外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滥发学生用书、学具及其他学生用品的治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学校搭售或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材料。
25、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探索科学的评价办法,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小学成绩评定应实行等级制;中学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重视实验操作能力考查。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推动各地积极改革省级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选拔制度改革。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及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26、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各地要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多种方式逐步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努力为学校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育软件和接收我国卫星传送的教育节目的设备。有条件地区要统筹规划,实现学校与互联网的连接,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开发、建设共享的中小学教育资源库。加强学校信息网络管理,提供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积极支持农村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国家将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信息技术教育。
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常规实验教学,因地制宜地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育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向学生开放,提高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的使用效益。鼓励各地乡(镇)中小学建立中心实验室、图书馆等,辐射周边学校。
27、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意识。
四、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28、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完善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院校的学科建设,鼓励综合性大学和其他非师范类高等学校举办教育院系或开设获得教师资格所需课程。支持西部地区师范院校的建设。以有条件的师范大学和综合性大学为依托建设一批开放式教师教育网络学院。
推进师范教育结构调整,逐步实现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有条件的地区要培养具有专科学历的小学教师和本科学历初中教师,逐步提高高中教师的学历,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范围。制订适应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需要的师资培养规格与课程计划,探索新的培养模式,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增强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与终身发展能力。
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外语、艺术类和综合类课程师资的培训力度,应用优秀的教学软件,开展多媒体辅助教学。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
在教师培训方面
29、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等教师培训计划,培养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和一批教育名师。在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中,援助地区的学校要为受援地区的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
30、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中央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各地要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加强编制管理。对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加教职工人数的,要严肃处理。
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进口关。优先录用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高中教师的补充,在录用师范院校毕业生任教的同时,注意吸收具有教师资格的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行教师聘任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根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建立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辞退不能履行职责的教师。
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教师资格条件,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逐步清退代课人员,精简、压缩中小学非教学人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31、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连聘连任。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
五、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32、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普通高中教育在继续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对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政府要对办学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奖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办学所得合法资金,在留足学校发展资金后,可适当安排经费奖励学校举办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指导和监督,要认真审核其办学资格和条件,规范其办学行为,保证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3、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基础教育捐赠,捐赠者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国家和地方对捐助基础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34、稳妥地搞好国有企业中小学分离工作。制定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分离中小学的办学经费,保障企业所属中小学分离工作顺利实施。企业中小学的分离应尊重企业的意愿。
统筹安排好编制内具备教师资格的企业中小学教师。转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企业中小学的校园、校舍、设施、设备等,不得挪用、侵占和截留,确保校产不流失。可通过办学体制改革的试验探索企业中小学分离形式。企业要继续办好未分离的中小学。
35、加强对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验的领导和管理。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要有利于改造薄弱学校,满足群众的教育需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薄弱学校、国有企业所属中小学和政府新建的学校等,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健康开展。
六、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保障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36、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宁可在别的方面忍耐一点,也要保证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优先发展。要将基础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措施,努力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各级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突出问题。要将基础教育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将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将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切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37、坚持依法治教,完善基础教育法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教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学校管理,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将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紧密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要提高以德治教的自觉性,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学校教育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38、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校管理,狠抓落实,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重点防范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倒塌、食物中毒、交通、溺水等事故。要重视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尽快制定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法规,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群防群治,警民合作,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39、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继续做好贫困地区;“两基”评估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质量;对已实现“两基”的地区,建立巩固提高工作的复查和督查制度。
积极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保障作用,建立对地区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十五”期间,国家和地方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0、重视家庭教育。通过家庭访问等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
学校要加强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区环境。
基础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继续支持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及城镇居民对农村贫困学生进行“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力度。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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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5: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中国教育报》2001年7月27日第2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课程结构

  3.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4.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5.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6.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标准

  7.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8.制定国家课程标准要依据各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具体内容,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9.幼儿园教育要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与家庭和社区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和启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应适应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够达到,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应在坚持使学生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层次性和选择性,并开设选修课程,以利于学生获得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的机会,为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教学过程

  10.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1.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五、教材开发与管理

  12.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材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教材内容的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学校应充分发挥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工厂、农村、部队和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并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

  13.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

  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建立教材编写的核准制度,教材编写者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向教育部申报,经资格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完善教材审查制度,除经教育部授权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外,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及跨省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须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地方教材须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教材审查实行编审分离。

  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严格遵循中小学教材版式的国家标准。教材的出版和发行试行公开竞标,国家免费提供的经济适用型教材实行政府采购,保证教材质量,降低价格。

  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布经审查通过的中小学教材目录,并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改革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严禁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教材。
六、课程评价

  14.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15.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

  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继续实行会考的地方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的现象。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七、课程管理

  16.为保障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教育部总体规划基础教育课程,制订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订国家课程标准,积极试行新的课程评价制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规划地方课程,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经教育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单独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八、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17.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有效、持续的师资培训计划,教师进修培训机构要以实施新课程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进行。

  九、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

  18.教育部领导并统筹管理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并规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

  1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始终贯彻“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建立课程改革实验区,实验区应分层推进,发挥示范、培训和指导的作用,加快实验区的滚动发展,为过渡到新课程做好准备。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须坚持民主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积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中小学教师投身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支持部分师范大学成立“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开展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研究工作,并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践;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各中小学教研机构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等作用,并与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立联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教育部门、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有效参与课程建设和学校管理的制度;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深入讨论、关心并支持课程改革。

  20.建立课程教材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专项经费。

  为使新课程体系在实验区顺利推进,教育部在高考、中考、课程设置等方面对实验区给予政策支持。对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单位、集体、个人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中国教育报》2001年7月2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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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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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来源:
  目 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以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专栏1:教育事业发展主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
2015
2020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学前两年毛入园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万人
%
%
%
2658
74.0
65.0
50.9
3400
85.0
70.0
60.0
4000
95.0
80.0
70.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万人
%
15772
90.8
16100
93.0
16500
95.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学率
万人
%
4624
79.2
4500
87.0
4700
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万人
万人
2179
1280
2250
1390
2350
148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万人
%
2979
2826
140
24.2
3350
3080
170
36.0
3550
3300
200
40.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次
16600
29000
35000
注:*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
专栏2: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标
单位
2009
2015
202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
万人
9830
14500
19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9.5
9.9
10.5
15.0
11.2
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2.4
67.0
13.3
87.0
13.5
90.0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建立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充分利用内地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种形式,吸引更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办好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发展民族教育。巩固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院校建设。
  发展特殊教育。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培养各种外语人才;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制定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教育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和回答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实 施
  《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对各地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新课程改革(新课改)http://baike.baidu.com/view/154907.htm

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http://baike.baidu.com/view/2801353.htm

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New high school curriculum reform program;High school new curriculum reform plan )是自2004年9月开始的、在我国部分省份试点高中新课程及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简称。其中心点或特点就是新课程、新理念、新高考。
从2004年9月开始,山东、广东、海南与宁夏4省、区的高一新生率先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从而拉开了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新一轮高考(论坛)改革的帷幕。之后的六年里又有六批开始新课程改革,2005年的江苏,2006年的辽宁、天津、安徽、浙江、福建,2007年的黑龙江、吉林、北京、湖南、陕西,2008年的河南、新疆、山西、江西,2009年的河北、湖北、内蒙古、云南,2010年的四川、重庆、甘肃、青海、贵州、西藏。到2012年,广西也将加入这一行列,全国所有省份都将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是本轮高考改革的最直接动力。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是,2006年及之前先行实验的各省(市、区)的高考方案相继出台,有的已经付诸实施。其中,广东省在2009年高考方案的基础上推出了2010年高考调整方案,江苏省2009年高考方案也将进行局部调整。
综观已经出台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江苏、天津、浙江、辽宁、福建与安徽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我们不难看出,各地都在紧密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力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改革。这些方案既有共同点,又各具地域特色。
新课程改革是2001年7月提出来的。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
2012年新课标地区(含“新课改”)
第一批:山东、宁夏、广东、海南(2004年进入改革,2007年高考)
第二批:江苏(2005年进入改革,2008年高考)
第三批:浙江、安徽、辽宁、福建、天津(2006年进入改革,2009年高考)
第四批:北京、陕西、湖南、黑龙江、吉林(2007年进入改革,2010年高考)
第五批:山西、江西、河南、新疆(2008年进入改革,2011年高考)
第六批:河北、湖北、云南、内蒙古(2009年进入改革,2012年高考)
第七批:四川、甘肃、贵州、重庆、西藏、青海(2010年进入改革,2013年高考)
第八批:广西(2012进入改革,2015高考)

大力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
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提供高质量师资
教育部
  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教育部已决定从2001年秋季开始,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将全部进入新课程,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将基本进入新课程。2004年秋季开始,教育部将组织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全部进入新课程。做好新课程的师资培训是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关键环节,师资培训必须先行。教育部高度重视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在2001年教育部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的意见(教师[2001]2号),提出了“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政策。同时,教育部师范司组织培训了义务教育阶段26个学科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者第一期国家级培训,共计培训人数3200人,2003年教育部师范司又利用国家专款1700万,组织了“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为各省培训了义务教育阶段近10000名左右的骨干培训者,以此全面带动全国的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另外,“十五”期间,通过国家专款实施的“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约5亿元师资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全国15个省(自治区)组织实施对372个贫困县的教师进行包括新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师资培训。新课程实验推广两年多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共同努力下,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总体进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显著的。据初步统计,截止2003年底, 全国共计约有200万左右小学和初中教师接受了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教师新课程培训。从2003秋季开始,全国又有1072个县(区)进入新课程。至此,全国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验区共计1642个,分别占全国县数的57%,共计有3500万小学和初中学生使用新课程,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8.6%。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共计924.66万(577.89万教师,初中教师346.77万)人。针对新课程师资培训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特点,2003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进一步加强了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和骨干培训者的国家级培训,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对全国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确保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意见”中提出:各地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要认真总结各地在新课程师资培训中积累的有效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
  “意见”中提出:要在新课程改革的实践中,积极推进师范院校的改革。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贴近中小学,贴近新课程改革第一线,根据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对师资的要求,改革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办学质量,要注重加强综合课程师资的研究培养,努力为中小学输送能胜任新课程教育教学工作和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师资。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并高质量地组织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
  “意见”中要求各地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分层次推进新课程师资培训。要按照“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要求,分区规划、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分阶段、滚动式地展开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到2005年秋季中小学开学之前,各地要基本完成对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任务,同时要及时组织其他年级教师的新课程培训。2007年秋季中小学开学之前,各地要基本完成对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实施新课程教师的岗前培训任务。
  “意见”中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新课程培训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能胜任新课程培训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各级培训者队伍;要注重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带头和辐射作用。要从拟进入新课程的教师培训抓起,根据新课程实验推广的进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展开全员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拟进入实施新课程的教师,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新课程岗前培训,凡未经新课程岗前培训的教师不能实施新课程。
  “意见”中要求要突出培训重点,不断提高新课程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在新课程培训的过程中要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做到深入浅出,学以致用,讲求实效。要坚持通识培训与具体学科培训相结合,优先保证通识培训和学科课程标准培训,然后再开展教材培训。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增强实施新课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重点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和评估要求等,使教师通过教学实践逐步掌握实施新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认真研究不同教材在设计思想、结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逐步提高教师结合本地实际驾驭教材的能力,使教师能基本胜任新课程的教学工作。
  “意见”中要求要更新培训观念,变革培训模式,提高新课程培训的实效性。要从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的高度,认识和指导新课程师资的培训工作。通过新课程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从实践中学习,在反思中进步,提高专业化水平。要积极采取参与式培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通过学习、对话、协商、结合实验区新课程优秀案例进行研讨等方式进行新课程培训,保证新课程培训效果。要坚持培训、教研、教改相结合,坚持短期面授和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相结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挖掘和运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案例进行培训,提高广大教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机构、教研和教育科研等部门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培训者,深入中小学一线进行调研,并针对一线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与教师共同研究、平等对话,帮助教师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困惑和疑难问题。
要充分利用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新课程培训。积极支持和参与“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将新课程师资培训纳入“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整体推进。逐步构建集“天网、地网、人网”有机结合,系统集成的教师培训网络体系,集中和共享优质教师培训资源,高水平、高效益地开展教师培训。
  另外,“意见”中还就加强领导、落实培训经费、强化管理、培训资源建设、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具体“意见”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
  为了给全国各地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培养“种子”,并起示范作用。教育部师范司利用国家专项资金1700万,于2003年下半年举办了“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其中遴选并委托29所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院校举办了“省级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共培训了6448人。同时,委托12所师范大学组织了“师范院校学科教育学和教学法教师国家级培训”,共培训了3552人,两项人数相加共计约培训10000人左右,此次培训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参训学员和各方面的普遍好评。师范教育司自始至终加强了对此次研修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关于第二期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师司[2003]27日)。对此次国家级研修工作的宗旨、研修对象的选拔、研修目标、研修内容、研修方式、研修专家、研修工作领导、研修工作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培训单位的研修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派出专家组对各研修单位的研修工作进行了评估和指导。此次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研修工作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在研修目标上,主要是帮助培训学员理解新课程,寻求解决培训者在培训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研究探索新课程培训的有效模式,进一步明确“培训什么、怎么培训”这一根本问题,显著提高培训者实施新课程师资培训的能力和水平。
  在研修内容上,强调要使研修学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本学科新课程改革理年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以新课程案例为基础交流和体验以参与式培训为主的多种有效培训方式,研究和掌握新课程培训方式的特点和规律和新课程教学评价的要求,特点和规律;研究和总结开展新课程校本培训的途径和方法,探讨教师如何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等。
  在培训方式上,根据研修内容选择专家讲座、小组交流、合作研讨、案例教学、现场观察、问题解决等多种研修方式。强调贯穿参与式原则,专家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交流对话,达到触及情感、引发思考、生成问题、达成共识的效果。
  在组织模式上,采取主题研修式。将培训内容划分课程标准、教学理念、实践考察、案例研讨、组织培训等若干研修模块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研修。
  在管理形式上,采取学科研修负责制。各学科确定专业研修负责人和班主任,专业负责人制定研修计划,安排教学工作,班主任负责管理与服务。
  在研修专家队伍上,有效整合研修的师资队伍,采取理论专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相结合。通过整合各方面培训资源,形成一支由高校理论专家、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加盟的研修专家师资队伍。
  三、研究规划2004年高中新课程国家级培训工作。
  根据教育部拟从明年秋季开始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部署,教育部师范司拟从明年上半年开始实施高中新课程国家级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对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干部、中小学校长、部分高中实验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培训者和师范院校系主任和学科教学论教师等,为国家已拨出1500万元,明年第一期拟计划培训92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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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5: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一共进行了几次课程改革?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 ... xG9LmD7LYk5lhYCtsaK
一、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历史及特点

课程政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基 础教育的课程政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也在不断地发展 变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此变化会形成不 同的历史时期。 但不管如何划分,它所经历 的几个大的历史阶段是不可跳过的,它在形成过程中几个标志性的政策文件是不容忽略 的。本文仅从课程权力主体这个角度来进行 审视,把我国墓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历史 分为三个阶段:“国家”模式阶段、“ 国家十地 方”模式阶段和“国家十地方十学校”模式阶段。

(一)“国家”模式阶段

此阶段的大致时间是从1977年“文革” 结束到1985年,是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初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时 期,也可以说是我国实行素质教育的酝酿期 或准备期。十年动乱期间,全国的教育事业 遭到了严重破坏,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各地学制混乱,中小学教材被全盘否定,盲目上马的 教材质量低劣且十分混乱。“文革”结束后, 我国教育就面临着恢复和重建的问题。其主 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素质。在这种情况下,全国重新编写和使 用通用的教材,采用统一的学制和教学大纲。 1977年,邓小平主持召开全国科学教育工作 会议,几次提出要编写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并要求1978年秋季新生入学时能够使用 新教材。根据会议精神,教育部采取了相应 的措施:一是成立“教材编写领导小组”,领导 教材编写工作;二是加强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编写中小学教 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三是确定中小学 十年制为基本学制,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 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十 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为十年,同时教育部组织各 学科专家、学者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共 200多人,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集 中编写全国通用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这套教材从1977年9月开始编写,1980年基本完成,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委托人教社统一编写 的第五套中小学教材。其显著的特点是所有 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没有选修课程。从历史 发展的观点看,这套教材对当时教育战线完成拨乱反正,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以及进行教 学内容现代化改革,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做出 了突出贡献。

因此,此时期的课程政策采取的是“国家”权力模式,课程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课程几乎完全由国家决定,地方和学校都没有课程决策的权力,只能执行国家的决定。这 是由当时的历史背景决定的,这种带有过渡 性的课程政策对尽快结束课程教材的混乱局 面,恢复和重建教育,保证全国教育的基本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生素质,为建设新 时期的课程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里需 要补充说明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 (包括这一时期),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定制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选择,也是同我国当时的 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别是对维 护国家的统一稳定、民族团结起到了重要作 用。不能因为现在实行了审定制。就对过去的国定制以及在国定制条件下编辑出版的部 编教材、统编教材、通用教材横加指责,任意 贬低、甚至全盘否定。对中小学教材国定制 的利弊得失,应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进行辩证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

(二)“国家十地方”模式阶段

此阶段的大致时间是从1985年到1999 年,这个时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政治体制改革也不 断走向深入,国家在实行政府机构改革的伺 时,不断地下放权力,主要到地方层次,学校 层次仍然没有多少课程权力。当时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范围内,都有一小部分权力安 排地方课程或者说乡土课程,以适应不同地 区的需要。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针对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活力的现象,规定了简政放 权、分级管理的原则,这就逐步形成了“国家 十地方”课程权力模式。《决定》中强调:教育 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 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九 年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 管理的原则,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九年义务 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利,更进一步深化了课程改革,并把全国的中 小学教材由以前的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在课程管理上进一步强化了“地方负责、分级管 理”的思想,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上海 和浙江进行以地方层次课程决策为主的课程 改革试点;1989年,国家教委批准,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实际,编写多种不同的教材,并在 不同的地区进行实验,然后正式推广。另外, 还设计了“五四”和“六三”两种学制的课程计 划,以增强课程的弹性和可选择性,这样逐渐形成了“一纲多本”的局面。进入20世纪90 年代之后,我国政治、经济改革跨人了一个新 的历史时期,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要求也进一 步提高,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中规定了地方 课程,由地方政府规定统一的课程计划与教 学大纲,教材实行“一纲多本”,1993年2 月,我国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工程, 必须大力加强,中小学教育要由“ 应试教育” 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全面提高学 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 的特色,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 学课程计划(试验)》中规定;学校应该“合理 设置本学校的任选课和活动课”,“普通高中课程由中央、地方、学校三级管理”,这是我国 课程改革的又一次转机,它可以说是校本课程的雏形,为后来校本课程的出台打下了基础。
此时期课程政策的最大特点就是实行了课程的多样化。无论从课程的管理、课程的 结构,还是从教材制度来看,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课程教材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 地区、不同学校与不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这种多样化的课程政策体现在以下几点。首 先,表现在课程理念上的变化。把以前的“教 学计划”更名为“课程计划”,把中小学的全部 课程分为学科类与活动类两大类,把普通高 中学科类课程分为必修、限定选修和任意选 修三种方式。上海则确立了必修、选修与活动三大课程板块。这种名称上的改变实则是 课程理念的变化,它从强调“教学”到强调“课 程”,从强调知识到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进 而强调学生要学会学习。其次,是课程结构上的变化,在课程中不仅增加选修课程与活 动课程的比例,还给地方课程留有一定的发 展空间,以便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写乡土教 材。再次,就是实行一纲多本或多纲多本,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状况,确立了面向经济发达 地区、中等发展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三类不 同要求程度的教材,根据学制的不同,确立了 。“ 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类教材,另外上海与浙江可以根据各自地区特点,制定大纲、编写 教材。

此时期课程政策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教 材由“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并实行编审分开制度。从世界范围来看,教科书制度大体 上可以分为国定制、审定制、认定制、选定制 和自由制五大类,国定制是指由政府统一规 定使用何种教科书,而所规定的教科书往往是政府组织编写的。审定制是指由国家或地 方教育行政部门对民间编写的教科书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者才可作为教科书给以出版发 行。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变,可以反映出课程政策权力重心的下移,1986年9月,我 国对现行的教材编写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实行编审分开,并成立了建国以来第一个权 威性的教材审定机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 会” ,并设立了常设办事机构“国家教委中小 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对教材的审 查与审定职能。同时,颁布了一系列课程管理的重要文件,如《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 会工作章程》《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中小 学教材送审办法》等,规范了教材的编写与审 定工作。这种下放权力、引入竞争机制的课程政策对于提高教材质量,激发地方和民间 团体开发课程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国家十地方十学校”模式阶段

20世纪末、21世纪初,我国不失时机地 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化,在“扩大学校自主权”“ 教育松绑”的呼声下, 我国课程的部分权力进一步由地方下放到学 校,学校(校本)课程的实施就是一个标志。 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确定了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三级课程 模式,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规定要“调 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 学校课程”。 实行三级课程政策是为了进一 步地简政放权,加强宏观的调控与指导,转变 政府的职能,适当扩大地方尤其是学校的课程权力,改变“坐等上级指示精神”的被动局 面,让不同的权力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 程决策、课程开发与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去。 其实质是课程权力的再分配,意味着基础教育的课程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 结合的双向政策机制。

学校课程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是我们对国家课程反思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都 是以国家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致力于全国性课程方案的制定,以国家力量进行课程开 发,课程的决策权也基本集中于国家教育部。 因此,国家课程一直是我国的唯一课程,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教什么内容、教多少时间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课程内容都是由国家统 一编写,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所以从教育行政领导到学校的教师以及教育 研究工作者,都只需要关注怎样教好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而不关心也不需要关心教什 么、内容。课程由学科专家主导,学校、教师与 学生乃至家长失去了参与课程的机会。对教 材不敢越雷池一步,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出现了“学校靠教科书,教师教教科书,学生背 教科书”的局面。教师只是一个执行者的角 色,而不是一个开发者,积极性、主动性与创 造性受到压制,学校也变成了知识加工的工厂,教师就成了没有灵魂的机器,学生就自然 而然地成了接受知识的容器。

如果说统一的国家课程在当时的历史条 件下对集中教育的资源和保证教育的质量还 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话,那么随着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这种统一的课程政策的局限性和缺陷日益凸显:它无 法顾及地方、学校与学生的差异,不利于适应 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的具体实际,不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的自主性、积极性,不利于 教师与学生参与课程过程。而三级课程政策 对学校课程的强调,正好弥补了以上的缺陷, 它能以多样性来满足不同学校与不伺学生的不同需要,能很好地发挥学校的特色与培养 学生的个性,有利于发挥教师在课程开发中 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贴近学生与社区的生活, 便于生动活泼地开展课程活动,最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使课程真 正发生场所的“学校”在课程开发中占据其应 当占有的地位。

新课程政策的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 面。第一,民主性。课程政策的民主化,意味 着课程权力的合理合法的分享,也意味着课程权力由集中走向分散,由统一走向多样。 新一轮的课程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 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建立起 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版部门和专家、学者、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 界广泛参与课程开发的有效机制,以保障不 同人、不同集团、不同社会力量的利益,最大 限度地反映各种利益团体的合理要求。同时,要增加课程决策的透明度。本次课程改 革不仅逐步地下放了权力,而且引人了竞争 机制,对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实行招 标制度,使课程教材建设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第二,发展性。从这次课程政策的指 导思想和具体目标来看,确实体现了“以学生 的发展为本”的思想,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理念。这 意味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必将走出目标 单一、结构僵化、方式机械的灌输模式,走向 强调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探究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获得充分发 展。第三,开放性。从封闭走向开放,可以说 是此次课程政策的显著特征。一方面,它强 调课程与生活世界的联系,强调课程与社会发展的联系,增强课程的社会性,培养学生的 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与关心社会生活的现 实态度,走向课程的生活化、社会化与实用 化。另一方面,它要实现课程的综合化,打破学科的人为壁垒,确立开放的课程体系。不 仅要加强文科之间、理科之间,更要加强文理 之间,科学与人文之间的综合,使不同的学习 领域和学科之间能够互相渗透,向对方开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的综合文科、综合理科和 综合实践活动等新课程,就是为了拆除学科 之间的壁垒,使学生在与自然、社会和自我的 关系中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并谋求学生自我,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我国墓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趋势

从世界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改革的趋势来看,属于中央集权型课程权力模式的国家,开始逐渐实行权力的部分下放;属于地方分权型课程权力模式的国家,则开始逐渐采取权 力的部分集中。无论是下放还是集中,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国家、地方、 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三者的作用,使它们相互协调、相互配 合,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化。同世界上其 他国家类似,我国对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课程 权力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总的趋势是国家不断地简政放权,加强宏观的调控与指导,转 变政府的职能,适当扩大地方与学校的课程 权力,让它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决策、课 程开发与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去。我们可以从前面第一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历史 了解到,我国的课程改革曾经走过一段不平 凡的道路,实现了几次大的转变,但不管怎样 改革,似乎都离不开对国家、地方与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进行再分配这个核心。

因此,从国际的大气候与我国的课程实 际来看,我国未来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将更 加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理念: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从课程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上来看,我 国多年强调的是社会本位的课程政策理念。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基础教育的教育目标和官方颁布的一系列课程文件中得到证实。 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 决定》中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1993年中共 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 要》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 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 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 课程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遵循教育要面向现 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 服务,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要对学 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以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同时“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从这些 表述中,我们不难理解,这些课程政策基本上 是一种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 在21世纪的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我国 不失时机地把素质教育引向深入,课程政策的理念也在发生变化,“以学生发展为本,培 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已经成为国家和地 方共同选择的课程政策理念,形成了一种比 较明显的儿童发展本位的价值取向。上海在进行面向新世纪的第二期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方案中提出了三个基本的课程理念:以学生 的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 重点,构建新的学力观。 在一个具有一直强调社会需求取向的传统社会里,将儿童发展 本位与社会本位联系起来考虑是非常必要 的。上海课程设计方案提出“以学生发展为 本”,是基础教育本质的体现,是学生发展与社会进步需要在根本利益和价值体系上的统 一。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儿童、学科、社会 是对学校课程起制约作用的三个主要因素, 三大要素相互密切关联,不可或缺。无论忽视哪一个要素,或者偏重哪个要素,都会使学 校、课程失去平衡,以至不能完整地全面地实 现教育的培养目标。从这种价值取向出发, 我国素质教育的课程政策将朝着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的方向努力。未来课程政策着 重强调以下三个方面:改革过分注重智育和 传承知识的偏向,强调课程要促进每个学生 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德,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改革课程结构过分强调学科 独立性、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倾向,加强课 程结构的综合性、均衡性与选择性;改革在课 程内容方面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内容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 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体现 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和适应性。总之,要从学 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 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强调尊重学生 人格和个性,鼓励发现、探究与质疑,以培养 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会学习。

(二)课程决策:走向均衡化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课程决策模式与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政治体制上大体存在两种倾向:集权化与分权化。相应地,在课程决策上也存在着两种倾向:法国、前苏联以及我 国等国家在课程决策上具有集权化的传统, 强调中央对课程的开发、管理与控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课程决策上具有分 权化的传统,强调地方和学校在课程过程中 的自主权。这两种决策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弊端。当今课程决策的发展趋势是:集权化的课程决策开始重视地方和学校在课程中的自主权,分权化国家开始加强国家对课程 的干预力度。尽管在方式上存在不同,但殊 途同归,目的是为了课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随着人们课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个人、团体和集团以及其他的民间组织 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课程决策中去,以使课程知识能够最大程度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 益。在课程决策的过程中,除了行政部门、政府官员、课程专家的作用之外,一些科研机构、利益团体、高等院校、出版部门、社会团体 以及媒体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课程的决策 过程,教师、家长和学生在课程决策中的地位 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这说明,参与素质教育的课程政策主体 开始多元化,这里所说的政策主体可以被简 单地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一般分为官方的和非官 方的两大类,官方的是指那些具有合法权威 去制定课程政策的人们(当然,他们中的一些 人事实上可能会受制于非官方的政治党派或压力集团),包括政府首脑、立法者、行政人员 等等;非官方的是指利益集团、政治党派和作 为个人的公民等,它们的广泛参与是课程决 策走向均衡化的重要一步。

(三)政策制定:走向科学化

课程政策不仅是一个静态的文本,它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二过程包括四个最主要的环节:政策议题、政策决定(决策)、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从这个过程来看,素质教育的课程政策的制定尽管存在一定的缺陷, 但与以前的经验型政策相比,在政策制定的 科学性方面还是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就 政策议题而言,素质教育的课程问题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它涉及面广,影响巨大,带有全 国性问题的性质,是政府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就政策决策而言,这项课程政策在理念上不 仅与世界先进的课程理念相适应,而且政策目标明确,这对于政策的评估也起到很好的 作用。就政策执行来看,尽管在不同的地区 也存在政策失真的问题,但实践的效果与影 响是巨大的“,所取得的成绩也是值得肯走的, 就政策评估而言,我们改变了过去只颁布与 执行政策,缺乏政策评估的局面,加强了对课 程政策的更新;修订、补充和完善,这种反馈系统的完善使政策过程始终处于良性的循环 状态,以利于课程政策走向科学化。由此来 看,无论从政策的透明度、适切性、可行性和 政策的延续性来看,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正在由“经验型” 向“科学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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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5: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onet 于 2017-3-22 19:58 编辑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教基二[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大意义。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整体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充满活力的育人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行动,是适应教育内涵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课程改革在立德树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得到普遍认同。符合素质教育和时代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不断推广,育人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科学多元的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课程改革为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课程改革面临新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青少年学生思想意识更加自主,价值追求更加多样,个性特点更加鲜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人才。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改革从总体上看,整体规划、协同推进不够,与立德树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智轻德,单纯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高校、中小学课程目标有机衔接不够,部分学科内容交叉重复,课程教材的系统性、适宜性不强;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不配套,制约着教学改革的全面推进;教师育人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支撑保障课程改革的机制不健全。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立德树人的效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世界眼光,面向全体学生,促进人人成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的改革,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坚持重点突破,聚焦课程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针对制约课程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集中攻关,重点推进。坚持继承创新,注重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大胆试验。

  (三)工作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努力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确立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务。

  1.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顺各学段的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要避免有的学科客观存在的一些内容脱节、交叉、错位的现象,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2.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

  4.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支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5.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着力推进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改革

  (一)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要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深入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和高等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使考试评价更加准确反映人才培养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出发,把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中。

  (二)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学科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完善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教学有关标准。要增强思想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增强科学性,客观反映人类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确保课程内容严谨准确。要增强时代性,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根据社会发展新变化、科技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要增强适宜性,各学科的学习内容要符合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年龄特征,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要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充实学业质量要求,对教学实施、考试评价提出具体建议。要增强整体性,强化各学段、相关学科纵向有效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

  教育部将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先行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合理确定必修、选修课时比例,打牢学生终身发展的基础,增加学生选择学习的机会,满足持续发展、个性发展需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加强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课程。进一步精选课程内容,科学确定课程容量和难度。制订(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学大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高等学校要完善相关课程,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研究提出高等学校相关教材编写、修订和使用意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修订后的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调整完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三)编写、修订高校和中小学相关学科教材。教材编写、修订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等要求,加强各学段教材上下衔接、横向配合。要优化教材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写入德育等相关学科教材中,渗透到其他学科教材中。进一步提炼和精选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必备的、最基本的知识内容,做到容量适当,难易适度,避免内容偏多、偏深。要创新呈现形式,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设计教材内容的呈现和编排方式,使之更加生动、新颖、活泼,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修订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材;组织编写、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材;用好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并及时修订完善,同时编好、修订工程规划教材以外的大学相关教材。各地要结合育人工作实际,开发完善地方课程教材。

  (四)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各地要组织开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将教育教学的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要在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科间综合育人功能,开展跨学科主题教育教学活动,将相关学科的教育内容有机整合,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强化教学的实践育人功能,确保实践活动占有一定课时或学分。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建立一批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引导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中小学要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高校要把实践教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职业院校要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协同育人。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要求融入到相关学科日常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各地要启动实施一批教学改革项目,激发学校和教师创新育人方式方法。

  (五)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各级考试命题机构要严格以国家课程标准和国家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组织中、高考命题,评估命题质量,保证考试的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考试命题人员资格制度,命题人员应熟悉中小学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实际以及学校招生要求,充分发挥课程标准研制人员在中、高考命题中的作用。加强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各地要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实实在在的自觉行动。将学生体育课和艺术课学习状况纳入考试招生和评价体系中,促进学生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审美素养。

  (六)强化教师育人能力培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教师教育院校要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增强育人能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以提升师德修养、育人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组织开展教师培训与研修。建立以课程标准研制专家、教材编写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等组成的教师培训团队。研究设计基于新课程标准的培训与研修课程,开发优质资源。各级教师培训与研修要在以本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顾相关学科基本内容。开展校长专项培训与研修,提高校长统筹学校各项育人活动的能力。充分发挥校本教研、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教研形式在提升教师育人能力中的作用。

  (七)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学指导专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教学研究与指导。创新管理机制,支持和鼓励学校聘用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来校挂职。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联合宣传思想、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营造学校与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实施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教育部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集聚和培育专业团队,进行长期研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就学习内容遴选、学习程度要求等问题开展基础研究;面向教学一线,就推进学科课程实施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开展应用研究;跟踪国外课程改革的最新动态,就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中外课程教材比较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方式方法、有效途径、实施成效等,开展专题研究。研究基地要选择一批中小学作为学科教学研究实验学校。鼓励各地建立相应研究平台和实验基地。各地要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改革教研机制,创新教研方式,充分整合一线教师、教研员、专家学者等力量,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九)整合和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校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学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开发服务于学生的优质教育资源。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区域内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交流,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应用。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育人功能。学校要探索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资源进行育人的有效途径。

  (十)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各地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要将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开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进一步落实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式运用和教学评价实施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指导学生学会选择课程,做好生涯规划。教育部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修改完善课程标准和教材。各地要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和改进课程实施工作。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落实课程要求,确保教学效果。

  四、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整合课程、教材、教学等各类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要把教师实施课程能力培训作为“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为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健全激励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和各地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把课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务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成果作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认,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

教育部

2014年3月30日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9/04/c_1112357911.htm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国务院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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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6: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onet 于 2014-9-4 16:21 编辑

高考科目改革回顾  
上个世纪80年代,高考一直采用文科考6科、理科考7科的形式  

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3省进行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1995年全国各省(市、区)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设置方案,即语文、数学、英语3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治和历史;理工类加考物理、化学,每科满分原始分为150分。  

1999年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广东省率先推出“3+X”高考科目改革。之后,山西、吉林、江苏、浙江4省相继试行“3+X”高考科目改革,2001年在北京等十多个省、市扩大试行,2002年在全国全面实施。   
“3+X”方案中,“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X”是指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至2科。此后,大部分省、市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所谓综合测试,不是对各科目按比例的“拼盘式”考查,而是一种着重应用和能力的测试。   200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分省命题,上海、北京率先单独组织高考命题工作之后,从2004年起又先后增加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山东、安徽、江西、四川、陕西等14个省、市,2006年全国实行分省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涉及的考生占全国考生的65%左右。至此,“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4省、区新高考方案经教育部批准实施,高三学生迎来课程改革后的首次高考。其中,广东为“3+文科(理科)基础+X”模式,山东为“3+X+1”模式,海南为“3+3+基础会考”模式,宁夏为“3+文综/理综”模式。新课程改革的实施,使高考内容与形式得到进一步优化。  2010年,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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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7 08: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2014年06月22日 10:51:1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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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决定》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培养培训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发展仍处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必须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决定》提出,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1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培养培训了大批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大人才红利,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以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强化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服务需求、就业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重点提高青年就业能力。
    ——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总体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350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480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3.5亿人次。
    ——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各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显著。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更加健全。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各地要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五)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高等学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六)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制度。招生、投入等政策措施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倾斜。
    (七)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健全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
    (八)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重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三、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九)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不断提升企业价值。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十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十三)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研究制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探索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十四)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制定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成为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重要载体。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五)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六)建立健全课程衔接体系。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
    (十七)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校长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兼职教师任教情况应作为其业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推进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地方政府要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十八)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支持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与应用。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九)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中外合作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实施中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和规范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推动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注重培养符合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求的本土化人才。积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影响。
    五、提升发展保障水平
    (二十)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加大地方人民政府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十一)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探索利用国(境)外资金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和机制。
    (二十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分类制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在整合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师素质;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机制。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一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大型企业要切实加强所办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一批职业院校争创国际先进水平。
    (二十三)完善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有计划地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内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区、市)内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积极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有关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
    (二十四)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制定奖补政策,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深化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善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继续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
    (二十五)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完善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落实政府职责。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有效运用总体规划、政策引导等手段以及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七)强化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要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二十八)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研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国务院
    201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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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9: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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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yb.cn/gk/gksd/201409/t20140912_597693.html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领高中教育
2014年09月12日 09:43:27
来源: 中国教育报     作者: 刘彭芝 王殿军 孙先亮 等
http://www.qstheory.cn/science/2014-09/12/c_1112453823.htm
为我打开一扇新的成长之门CFP供图
  编者按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力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近几年来,本版曾围绕这一问题开展了两次大讨论。
  如今,《实施意见》的发布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备感欣慰,深受鼓舞。我们约请部分专家、局长和校长专题探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高中教育的发展趋势,为两次讨论作“结”,为即将引发的深远教育变革加油。
  只有突破考试招生这个瓶颈,我们才有可能科学探究中学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的终极意义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解放中学教育
  刘彭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教育领域密集出台综合改革举措,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
  新一轮教育改革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更加注重方方面面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可持续性,以现实国情为基点,既延续好的历史传统,又给未来预留足够的空间。这些新特点都有一个共同的指向,那就是回归教育的本质,紧紧围绕“教书育人”这个根本问题来谋划改革发展。
  评价体系一直是教学的“指挥棒”。教育领域的改革,也有深水区和硬骨头,这就是考试招生制度。考试招生制度不改革,教师和学生头上的“紧箍咒”就去不掉。在所有考试中,高考又是重中之重。高考制度不改革,中学尤其是高中的改革就不可能从容,更谈不上自由。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意见》。目标已经确定,坚冰开始打破。考试招生这个“险滩”一过,教育领域海阔天空。
  在教育综合改革中,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是具有标志性的深化改革,是具有重要牵引作用的改革,是“四两拨千斤”的改革。只有突破考试招生这个瓶颈,我们才有可能科学探究中学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的终极意义。
  只有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才能让中学自成体系、自为目的。近百年前,著名教育家、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老校长林砺儒先生就曾批驳过“中学教育不过是通往大学的一道桥梁”的谬见,提出“中等教育其自身就是目的”。他认为,“理想的中等教育,是全人格式的教育”。“要全人格的陶冶得到圆满,那么将来个性的分化才算是自然的。若有人问我中学毕业生做什么,我就说也不为士,也不为农,也不为工,也不为商,是为人:也可为士,也可为农,也可为工,也可为商”。林先生对中学的定位是准确的,对中学意义的理解是科学的。中学教育就是培养合格成人的教育,就是培养能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合格公民的教育,就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将来成为各类人才打好基础的教育。由此看来,中学的意义何其重要、何其神圣!但千军万马过高考独木桥的状况,遮蔽了中学教育的神圣性。“中学教育不过是通往大学的一道桥梁”,让中学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大大地矮化了。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对中学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来说,可谓拨云见日,可谓正本清源。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中学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必将迎来一场大解放,必将进入一片新天地。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助于中国梦在中学特别是高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感召和激励了全体中华儿女。中国梦已经成为中华儿女团结奋进、开辟未来的一面精神旗帜。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人的梦。国家、民族、个人打成一片,就是中国梦的家国情怀。让生活在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与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三个“共同享有”,是实现中国梦的原动力。激发这种原动力、培养这种原动力、壮大这种原动力,是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学教育的核心任务。
  应该承认,原有的单一模式的考试招生制度,是不利于这三个“共同享有”的。应试教育,只给善于应试的学生提供机会;单一的考试招生模式,只给某一类型的学生提供机会。只有以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我们才能将孔夫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落到实处,才能进入陶行知先生追求的“时时是创造之时,处处是创造之地,人人是创造之人”的境界,才能保证各种人才都能脱颖而出、显山露水,最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适其性、各遂其生。“教育梦”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两年来,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让中国梦在中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实施意见》的颁布,让我们明确了方向,增添了力量,坚定了信心。
  教育改革既有“过河”的问题,也有“搭桥”的任务。落实《实施意见》,就是在为教育改革的“过河”搭建“立交桥”。有了这座“立交桥”,教育事业一定能够形成百舸争流、千岩竞秀的生动局面,一定能够创造美好的明天,到达理想的彼岸。(作者系国务院参事、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总校校长、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如果不能全面落实和理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就会对高中教育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高中教育将发生重大转变
  王殿军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实施意见》,这一酝酿已久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必将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产生深远影响,对高中教育产生直接影响,高中教育将会发生一些重大转变:
  高中教育将从仅仅关心一次终结性考试的成绩转变为要关注学业水平考试、外语考试和高考,同时也要关注各项选修课成绩,因为这些成绩将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有所体现;对于学生的评价将从仅仅依赖于高考成绩转变为重点关注高考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的学习将从过去的统一化、单一化转变为个性化、有选择;学校组织教学将由固定班级的统一授课方式转变为为了适应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而实行选课制、分层教学和走班制;取消文理科之后,过去对数学的不同要求转变为统一要求,修订课表和教材的任务将会十分艰巨;高考将逐步实现由分省命题转变为全国统一命题,而且命题也将实现由重知识到重基础性、综合性和重能力的转变。
  多元评价、分类考试总体上对于高中教育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果不能全面落实和理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就会对高中教育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根据《实施意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为此,一是要建立具有客观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综合素质评价有参考价值;二是高校要敢用和会用中学所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如果综合素质评价不能被充分地参考,那么这一评价将会形同虚设,将导致更加严重的应试倾向,对于高中教育无疑是一种冲击。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过程性的评价,那么在最后一年里,学生可以选学更具挑战性的内容,例如中国大学先修课程。学生也可以选择从事一些探究性、研究型的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因为这些学习的成绩和综合表现都将在综合素质评价里得到充分体现。
  在新的改革方案里,文理不分科的目的是希望学生在中学阶段不要偏科,奠定全面的知识基础,实现文理皆通,学科发展均衡。这次改革去掉了许多加分项和保送政策,是为了避免那些功利意义下的特长培养和弄虚作假。对于那些真正在某些方面有兴趣、有潜力、有特长的学生,我们还是应该鼓励他们发展特长。而这些学生在特长方面的表现,也要通过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客观记录和明确呈现。
  这次招生考试改革影响最大的无疑是高中教育,但同时也对高等教育提出了很大的挑战。高校应该借鉴世界一流大学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认真研究如何综合评价和选拔学生,充分利用高校的自主权。只有高校在招生中真正实现了“两依据,一参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才能在基础教育中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
  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应该有一个更加长远的明确目标,这样才能让大家理解改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把握好改革的趋势和方向。这有助于此次改革方案的整体落实,有助于发挥此次改革对于高中教育的积极作用和对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作者系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实施意见》给当下的高中教育发展和道路选择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高中教育将更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孙先亮
  《实施意见》的颁布,向教育释放了许多重要的信号,给当下的高中教育发展和道路选择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其中,关于高校自主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主选择、素质教育等方面内容,对高中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支持。建设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高中教育,决定了现代教育的方向和质量。
  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是现代教育的应有之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其他科学的研究都表明,人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教育者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及优势智能差异,并且给每种个性发展提供支持。孔子的因材施教,就是给每个学生以符合其特质的教育,但是,教育者必须使正确认识的“材”和正确的“教”达到真正融合与高度统一。因此,所谓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不仅要有正确的认知和理解,善待每个学生的个性特质,更要选择适合学生个性特质的科学方式和方法。
  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良好的教育环境。招生考试制度作为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不仅关系着教育公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这项教育制度在高中教育发展中一直起着“指挥棒”的作用。但是,任何一项教育制度,既要起规范作用,更要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为提升教育质量提供支持。
  规范意味着教育走向公平。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实现教育公平必须从基本公平做起,即真正消除各种招生考试过程中的违规和违法现象,让所有考生在规范的环境下去争取和实现自己的权利,获得基本的人格尊严。不仅如此,教育必须努力追求更高层次的公平,即创造丰富的、多样化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让学生获得适合个性发展的教育机会,以实现学生充分而又最好的发展。
  教育的政策和制度环境顺应了教育的发展。虽然由于应试教育的极端影响,中国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弊端还是非常严重,但是一些学校已经在新课程理念的引导下,进行着积极主动的变革和探索。顺应教育发展,通过相应的政策支持就能够为探索者和改革者提供精神动力,以推动高中教育更好发展。
  提供学校教育的价值引领。高中教育,必须走向追求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轨道。
  实现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和优势智能的发展。《实施意见》能够引导学校从关注知识转向关注能力,从关注分数转向关注学生的健康发展。
  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未来教育。为此,高中教育必须转轨。
  首先,树立办学生发展需要的学校的理念。学校要不断创造环境激发学生的内在发展需要,并创造条件和资源支持学生的发展。
  其次,要建立新的学校发展模式。以分数为录取标准的高中教育,要逐步摒弃“学校霸权主义”,改变“大一统”的发展模式。同时,学校按照学生的发展兴趣和智能优势,组成不同的教学和发展单元,设计学校课程、社团、实践活动以及提供更多社会资源支持,并创设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学校文化和环境。
  再其次,建设现代特色高中。每所学校都应当分析自己的优势和文化底蕴,盲目地跟风式的发展,其结果就是东施效颦、邯郸学步。新建设的高中学校,应当明确自己的办学特色,以吸引那些具有特长潜质、独特智能优势的学生,创办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支持学生的个性发展是一个充满着许多机遇与挑战的教育选择,这既为学生发展需要的满足创造了条件,也能够真正找到学校发展正确道路,这考验的是教育者的境界和智慧。(作者系山东省青岛二中校长)
  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引领我国高中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
  破解高中教育健康发展瓶颈
  石中英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意见》,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持续讨论。此次改革方案的出台,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统筹设计与重点突破的兼顾、着眼当下和引领未来的权衡,有利于破解长期以来困扰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性瓶颈。
  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高级阶段,又是高等教育的预备阶段。长期以来,受制于“一考定终身”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制度,高中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步履维艰,素质教育实施受到很大制约,高中学校在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和多样发展方面做得很不到位。高中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根子确实不在于高中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不想按照教育规律办教育,而在于根本上受制于越来越僵化、越来越失去发展功能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制度。
  此次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有许多亮点,如在试点省市高考文理不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取消体育和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等。这些政策亮点,能够引导高中教育回归教育的本质,彰显其教育性,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和谐与多样发展。
  比如高考文理不分科的设计,解决了长期以来高中文理分科、学生认知兴趣和知识基础偏狭的弊端。文理分科貌似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实则损害了亿万学生对于知识整体性的理解,影响到了他们未来的发展并进而产生长远的消极后果。从深一层次看,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对于个人和公民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重理轻文或重文轻理,无论是对于个人人格的完善,还是对于公民的健康成长,都是非常有害的。
  再如,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与学业成绩评价既有区分又相互补充的一种学生评价类型,有助于更加全面地促进学生的社会性、精神性发展。以往的学业评价,并不能完全地反映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大学生活乃至未来公民生活所需要的一些重要素质,如责任感、奉献精神、关怀的品质、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个人在有价值事情上的持久兴趣和努力等,这些素质的衡量则可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来完成。从这个角度来说,综合素质评价有助于促进高中教育创设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更加综合的整体性学习环境。
  我相信,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进一步丰富高中教育的办学内涵和教育意义,进一步促进高中教育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引领我国高中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不过,随着改革的逐步实施和深入,高中教育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进一步端正价值取向,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培养目标,进一步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高中教育的社会支持系统等。我也期望,此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之波,能够经由高中往下,不断扩散,层层引领,不断清除多年来聚集在各个学段的应试教育沉疴,使得整个国家的教育系统越来越有活力,越来越健康。(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
  《实施意见》为普通高中教育回归价值原点创造了制度条件
  高中教育发展有了新选择
  陆卫东
  最近,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总蓝图下对考试招生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完善,应该看作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实施意见》所强调的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着力解决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加重学生负担问题的行动指向,以及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具体措施,加上国家近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决策,对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将带来革命性影响。毫无疑问,《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一个重要标志和转折。普通高中教育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价值目标。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关于普通高中教育目标定位的一些模糊认识也得到澄清。高中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方向。《实施意见》为普通高中教育回归价值原点创造了制度条件。
  二是着力推动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目前普通高中的最大问题是“同质化”“千校一面”,无法为学生发展提供多种选择。这次改革要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要求普通高中教育走向多样化、特色化,是必然趋势和结果。无锡市2013年启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区域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差异发展、错位发展,一校一方案、一校一路径,形成了学校自我发展、多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施意见》更加坚定了我们的信心。
  三是深化课程教学和管理改革。从整体看,受制于高考这个“指挥棒”,高中课程改革比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推进得更为艰难。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付诸实施后,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获得前所未有的环境条件。高中教育的基础性、选择性特质,必然要求体现为课程的全面性、丰富性、选择性。高中学校要积极顺应这一变化,切实破除文理分科思维,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和建设,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提供相应的政策、资源支持和专业服务,支持高中学校深化内部管理改革,赋予学校更多办学自主权。
  四是构建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能否彻底摒弃升学率左右一切的价值取向,对高中教育能否真正变革和提升发展关系极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只是为高中松绑创造了条件,关键还要加快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这种评价应该包括学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办学水平、发展状况评价,以此引导政府、社会和学校对高中教育的正确认识,推动彻底改变应试教育模式。(作者系江苏省无锡市教育局局长)
  通过这次深化改革,高中教育会离教育的本质越来越近
  高中教育从“制造”走向“创造”
  柳袁照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深刻地影响我国整个教育的发展,对高中教育尤其如此。
  我国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最高阶段,但日常状态最不理想,甚至可以说状态最差。高考影响、制约并决定着高中学校的日常状态,许多高中学校沦落成教育“大工厂”,课堂沦落成“车间”,教师沦落成“流水线”上的“操作工”。
  在《实施意见》的背景下研究高中教育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前不久,在一次读书与研讨会上,我向专家请教:当下我国高中教育普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专家回答道:是“千校一面”。说的是,高中学校办学一种模式。
  高中教育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身份不同、角度不同、立场不同,以及思维方式、方法不同,会得出不一致的看法与结论。我经常听到不少人抱怨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没有到位,学校没有真正的人权、财权、事权,完全按照统一的要求、规范,如何不“千校一面”?但在现有体制下,某些学校在获得了自主权后,有可能朝“高考”奔得更快、离得更近,而离教育的本质更远。
  只有从考试与招生制度上突破,才可以说是“纲举目张”。通过这次深化改革,高校与高中学校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与选择权之后,高中特色化办学会取得长足进步,高中教育会离教育的本质越来越近。
  其实,不能始终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才是高中教育存在的最大问题。高中教育之所以停留在教育的“制造”层面,远没有到达教育的“创造”层面,创新人才培养不出来,就是因为长期以来,学校“镣铐”还没有真正拿掉。不少高中学校,以创新人才培养为名而搜刮“拔尖”学生。即使有创新素质与潜能的学生,在三年的流水线型教育下,也可能会有淹没如常人之憾,只是考试成绩高一点罢了。
  高中教育的问题,不仅仅是高中教育自身的问题。高中教育是一座大海中的孤岛,进口与出口都是封死的。小学与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相对是一个整体。大学与高中教育也是割裂的,相互自成体系。大学录取学生,几乎只看高考成绩。
  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扭转高中的应试教育模式。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几乎与高校招生没有直接联系。在这样的制度下,高中教育如何不把一切、至少主要精力放在“高考”上?
  现在,情况将发生重大改变,《实施意见》开始了一项教育改革的系统工程。教育内外要同心协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推动高中教育健康发展,促进高中与大学有效衔接,以实现创新人才“中学—大学一体化”培养的教育局面。(作者系江苏省苏州十中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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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9: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yb.cn/opinion/gnjy/201409/t20140912_597795.html
从“国家意义”高度把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三大共识
www.jyb.cn 2014年09月12日 作者:张志勇   来源:新华网
  9月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向全社会公布,正式启动我国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之后又一轮最系统、最全面、最深刻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因此,要从“国家意义”高度认识这项改革,尤其是把握好其中体现的、极其宝贵的“三大共识”。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迫切需要教育战线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和一大批杰出创新人才支撑的关键时刻启动的,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人力资源基础,将成为牵动整个教育系统综合改革的“发动机”,其“国家意义”一目了然。此外,改革采取了问题导向模式,紧紧围绕我国考试招生中存在的问题综合施策,在整个制度改革的设计上体现了 “三大共识”。

  共识一,充分尊重并切实回应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高度关切。

  这次改革高举教育公平的旗帜,在制度上通过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切实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入学机会的公平。一是积极推进区域教育公平,“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二是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公平,“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三是积极推进规则公平,“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共识二,充分正视并切实解决全社会对克服应试教育顽疾的热切期盼。

  日益严重的应试教育弊端,已将我国教育带进“死胡同”。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加强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着力加强考试科目改革,实现了“两个突破”。从分类考试、多次考试、考试科目设置、录取标准等方面,“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突破过去“一考定终身”。一方面堵塞了高中教育实行文理分科教育的制度空间,另一方面破除了过去“考什么、教什么,怎么考怎么教”的怪圈,突破“文理分科”。

  共识三,充分尊重并积极响应全社会对教育回归其自身规律的强烈呼唤。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遵循教育规律上实现了“两个重大突破”:一是赋予学生课程选择和考试的自主权,二是赋予高校考试和招生的自主权。通过赋予高中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自主权和高校对学生参与高考录取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自主选择权,在推进“两个自主权”改革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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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突破口
2014年09月08日 08:47
来源:经济日报

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908/13077529_0.shtml

最近,经过党中央审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突破口,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具体部署,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深刻认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0.84%]体系逐渐成型,我国考试招生制度始终在探索中改进,为选拔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公平作出历史性贡献,权威性和公平性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总体上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但是,进入新世纪[4.99% 资金 研报]第二个十年以来,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毛入学率已达34.5%的新高,越来越多学龄人口和更多在职人员拥有升学深造机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各行各业现代化建设和亿万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态势,以往唯分数论以及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显然与教育供需关系变化新形势很不适应,必须对现行考试招生制度进行系统改革。

当前中央确定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向,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为指针,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持续推进的基础上,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直至高等教育阶段学分转换,同一个人生命周期中最为基础的部分紧密契合,充分兼顾国家宏观需要、学生个性要求、学校办学特色,将改革重点放在万众瞩目的高考制度上,整体设计考试招生制度新的格局,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准确把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战略意图

综观《实施意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想,按照从义务教育到此后各级各类教育贯通的脉络,主要有三个方面重点。

夯实基础,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和破解择校难题。关键是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入手,标本兼治地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回归义务教育的法定属性和本质要求。当前政策举措涉及加快学区制试点步伐,合理设置县区域内学区,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鼓励各地区试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通过严禁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依据,入学后随机编班,将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在县区域内解决公办学校择校难题,使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城乡所有学龄人口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创造公平起点。

系统设计,改革高中及以上阶段考试形式和内容。一是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是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与两次考试机会。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目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生学好每门学科,避免严重偏科,兼顾自身兴趣、志向和优势,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并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依据。二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在考试内容、评价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分开,方便学生充分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目的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扩大就业的实际需求,紧密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做好准备。三是深化统一高考的内容和方式改革,探索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试点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必须具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扩大学生自主选择获得不同科目成绩的空间,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多措并举,改革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和学分转换机制。一是改革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主要依据是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水平、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状况考查,部分地区还将试点注册入学。预计2015年全国分类考试录取学生将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这意味着每年近千万考生中至少有一半能从统一高考竞争压力中解放出来。二是改革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基本依据是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逐步形成考生与高校之间双向多次选择机制。重点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完善和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以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考务公开和加强监督为要点,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将招生录取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监督之下。三是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相互衔接,鼓励高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实行弹性学制、学分累积、宽进严出,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宏观统筹

考试招生制度,涉及亿万学子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其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不容低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这一重要判断和要求,非常适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全过程。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应当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宗旨,取信于民。国家将把重点放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上,通过调整高校招生计划安排方式,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形成长效保障机制,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应当以彰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理念为重点,增进共识。改革考试招生制度,为品学兼优、具有特殊才能和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为不同类型的学习者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最终要为13亿中国人都能享受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开辟新路,这不仅对教育系统深入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更高要求,也为社会各界正确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应当以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为基调,务求实效。努力使教育事业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为有用、更可持续,为我国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注入强大持久的动力。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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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9: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牵住教育综合改革的“牛鼻子”
2014年09月05日 05:24
来源:华商报

http://news.ifeng.com/a/20140905/41872312_0.shtml

高考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了。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置的总体目标,“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显然,这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更大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招生,将会向前影响到中学基础教育的行为模式,向后影响大学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

正如此前《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谈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所说的,“考试招生作为教育领域的风向标,是评价人才和选拔人才的指挥棒,对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抓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就找准了突破口,牵住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牛鼻子’,必将推动教育朝着更加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事实上,这不只是一个地方所释放的改革信号,很多地方的教育管理者,亦有此判断。如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便在《中国教育报》撰文,“高考不改革,素质教育就无法得到真正的实施。无疑,高考制度改革不仅是牵动整个教育改革的‘牛鼻子’,而且将极大地影响着广大师生的教学行为。”

为什么考试招生制度在教育综合改革当中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是因为,当前影响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的两根指挥棒,便是教育政绩观和招生考试观,前者决定了教育管理者的行为选择,后者将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之间的逻辑关系呈现出来,影响到教育的行为。换言之,教育的综合改革要从高考改革入手,而高考改革要动真格就必须从招生考试制度入手。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撬动整个教育综合改革。这个方向性的意义被强调出来了,但具体的改革依然是需要从细处着手。而相比之前历次改革,此次的特点是“务实”,很多细节性的改革指导,均被释放出来。

如在高考命题上,根据《意见》的指导,此次考试招生改革,将“从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中央有限度地将自主命题权往回收,这将强化推行素质教育的可能。

在自主招生上,《意见》将自主招生的时间安排到高考之后,并且不得采用联考方式,这实际上是基本否定了原有的自主招生模式,从明年起,高校“自主招生”将现根本性调整,自主招生将回归到为“偏才”开绿灯的本意,同时避免自主招生的腐败。


此外,《意见》的另外一大亮点,便是中考淡化、高校竞争或加剧。《意见》除了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试图打破“小升初”的择校环节外,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这将从根本上淡化“优质初中”到“优质高中”的中考升学。

与此同时,《意见》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这意味着今后不管高校是二本三本还是一本,只要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足够好,就可以同其他院校在招生录取上平等竞争。

种种细节性的改革无不说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盘活整个教育综合改革。也由此,我们看到《意见》尽管只是一个总体框架的指导,接下来无论是教师培训、学生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综合评价体系等等各个方面,将推出一系列的细则,确保被招生制度改革所撬动的教育综合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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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6: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新纲要 教育改革应自下而上
2010-12-28 19:27:20 来源: 网易教育频道专稿
核心提示:“2010年网易教育年度大选”颁奖礼上分别有两场论坛上演,第一场的主题是“教改元年的思考与行动”,在该场论坛上,教育新《纲要》成为嘉宾关注的焦点,他们纷纷对新《纲要》的内容及实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易教育讯 “2010年网易教育年度大选”颁奖礼上,有两场精彩的论坛上演,第一场的主题是“教改元年的思考与行动”,担任主持人的是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长王旭明,四位参与论坛的嘉宾分别是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校长王鹏、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任程方平、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微博)、北京王府学校董事长、校长王广发。
各位嘉宾从对教育现状的不满,谈到了对刚刚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整体印象以及新纲要的落实,最后对2011年中国教育做出了美好的展望。
《纲要》无疑成为本场论坛关注的焦点。嘉宾关注新纲要的具体内容,但更关注新纲要的落实和实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新纲要的实施表现出担忧,他说:“我担忧的是这个纲要究竟能够落实多少?因为新纲要颁布的时候,我就想到17年前也颁布了一个《中国教育发展规划纲要》,那个老纲要里谈到了非常多的教育的发展,包括我们教育投入要占到GDP4%,包括我们要培养素质顶尖优秀的人才,但是很遗憾,2010年的教育规划纲要里,17年前所有的提法还在重新提,而且我们还当成要点,如果以后还是一个要点的话,那就是中国的悲剧。”
程方平对纲要的实施也提出了相当直接的质疑,他认为改革的探索应该是自下而上,而不是像这次规划中提到的一样权利集中到教育部。“在中长期规划里,最后提到了有一些教育的改革实验是很好的事情。但是这个实验到底谁来做?这次又变成权利集中到教育部,集中到权利部门。其实改革的探索,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在中国有很多地方的积极性,学校的积极性,如果我们政策放得开一点,不是什么东西都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我们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才能百花齐放。”
熊丙奇也认为,教育改革要放权,“我觉得如果放权了有几个好处,第一是企业推动教育改革。第二,研究推动教育改革,他们给国家提供一些建议和咨询。第三,师生真正的投入到教育改革中来。我们现在是被改革者,我们要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一定要把这个权利夺过来,争取过来。”
熊丙奇先生在对新纲要的执行表现出担忧的同时,也积极提出对教育我们要“保持说”的观点,“我觉得在不断反复的教育实践中,不断的保持我们对教育的关注,这种关注会不断推动教育的发展。”他的提法得到了主持人王旭明的赞赏,王旭明说:“保持说,三个字你看多深刻,非常值得让人记住。”
最后,用王旭明的话说:“2011年将是怎样的面貌,2011年将给我们怎样的惊喜,我们共同期待。”
论坛实录
熊丙奇:我们的教育缺乏常识
王旭明:大家好,今天台上四位重量级的嘉宾,都是教育界大家很熟悉的人士。第一个环节最热闹的颁奖发奖,灯光闪烁,过去以后剩下我们这些苦行僧在这里讨论教育问题。
教育问题,第一个给我们的题目还很大,就是对明年,2011年教育的猜想、期盼等等。
四位都非常能讲,我算了算给我们半个小时的时间,如果每个人讲一分钟,五分钟就过去了,怎么也得给我一个穿插的时间。我们就讲五句话,但是每个人还不能一次讲完。所以伴随着一个一个问题的深入来谈这五句话。第一句话请四位说一下对教育,无论是过去的,再过去的,反正是教育,你们感觉最不满意的是什么?
程方平:对教育最不满意就是大家的期望多了,需求多了,但是我们的改革没有跟上。
熊丙奇:我觉得最不满意的是我们的教育缺乏常识,我们的教育基本上是在一个非常不常识的常态下进行的,搞得我自己都讨厌自己了。
有一个地方湖南,出现一个事件,其实之前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件,好像是死了8个人,这次死了14个学生,基本问题是我们对校园安全的常识没有真正抓到实处。去年发生了校园的踩踏事件,今年又发生了,我们心里是非常悲凉的,这不应该在我们的中国反复的上演。
王旭明:一个幼儿园阿姨用熨斗烫伤孩子,没有死,但是我觉得这些孩子生不如死。
王广发:我觉得留学十年,我们的国际化并没有取得我们所期待的成果,不管是出国以后的综合竞争力,还是回国以后表现出来的竞争力。
王旭明:是不是希望把更多的学生倒腾出去?
王广发:我不希望更多的人出去,但是我希望更多的人做好更全面的准备再出去。这样回来以后他们有事就可以做了。
熊丙奇:最不满意我们的中国的教育,特色教育,素质教育,优质教育,我们国家远远还不能与国际接轨、融合。对优秀杰出人才的培养,远远还不能达到国际复合型人才的标准。
北京王府学校董事长、校长 王广发
王广发:我最关注教改纲要里的改革开放
王旭明:你看他的眼界跟我们就是不一样。下面进入第二个问题。台上四位嘉宾对教育的不满远远代表不了在座的人士。每一位对教育的切肤之痛都不会少于其他的痛,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看到了希望,在今年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看到中国教育改革史上最给人带来希望的东西就是改革纲要。也许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期望,也许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不满。请四位的代表诉说自己的不满以后,也说一下你们对这个纲要,你们觉得纲要给中国带来中国教育的希望是什么?
王广发:我最关注4950条,这两条主要是对中国教育的改革开放,更加深层次的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但是我们也是这么去做的,完全实现了课程、考试、师资与国际接轨的发展新格局、新趋势,电子、网络、信息、应用技术完全以国际重点的学校和大学一体化接轨,适应了特色国际化、素质全方位立体发展的一个新格局。很满意,很赞成教育纲要的出台,为我们中国区域教育发展的均衡,应该说提供了很好的找平差距的条件。谢谢!
王旭明:49条说的是什么呢?
王广发:主要对教育教学引进,课程改革,师资队伍的引进,人才的引进,互动、派出、交流等等,对中国教育改革适应国际化新趋势发展新环境的4950条。
王旭明:看来您更关注教育开放。
王鹏:这可能是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我对第11章的内容比较感兴趣,讲中国创新人才的培养。因为可能是所从事的工作的关系,看的比较多,想的比较多,我们的创新型人才到底怎么培养?这块我最感兴趣。
王旭明:小王有进步了。第二个问题比第一个问题讲的有深度。教育内外的人士看来对创新人才的培养都有不同的感觉,就是不满意!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 研究员 程方平
程方平:只有放权,才能更好的推进教育
熊丙奇(微博):规划纲要,我担忧的是这个纲要究竟能够落实多少?因为纲要颁布的时候,就想到17年前就颁布了一个《中国教育发展规划纲要》,那个纲要里谈到了非常多的教育的发展,包括我们教育投入要占到GDP4%,包括我们要培养素质顶尖优秀的人才,这是我们在1987年就提到了素质教育,但是很遗憾,2010年的教育规划纲要里,17年前所有的提法还在重新提,而且我们还当成要点,如果以后还是一个要点的话,那就是中国的悲剧。
王旭明:刚才我注意到前面的环节有十个年度教育人物,您也是候选人之一,我以为你被选上了,最后揭晓的结果好像没有,所以我觉得你今天上台来一定心情不好。我听你提的都有点情绪化。
熊丙奇:有情绪是好事情,对它还有一点希望,如果没有情绪了,就是哀莫大于心死。
王旭明:就说我哀莫大于心死了?
熊丙奇:我想是这样的,我们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发生。
程方平:这次规划,有一次专章讲教育体制改革,虽然我们85年就有教育体制改革的纲要。这次规划纲要里又把它作为专章提出来,而且在第一章和以往不一样,提的是人才培养的制度。比如说,在规划里有一条,有一些教育的责权让省里统筹,就是说让中央政府放权,这个也是大家期盼的,只有放权,只有提供更好的服务,教育的改革才能更好的推进。所以我们也期望这样的改革再走的快一点。我们的改革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口头上,就会规划变成鬼话了。要实实在在的推进。
王旭明:纲要出台是出台了,但是落实很难。第三个环节我们抢答。我们说什么呢?就是熊老师说,纲要是好东西,但是落实起来很难。四位,你们认为落实纲要最难的哪一个点。
程方平:行政过度化的干扰。
王旭明:我们不这样,今天在座的没有一个教育行政部门的人,决策的,管事的都不在这,你们就把不好听的话就给决策和管事的人。
程方平:不是,在中长期规划里,最后提到了有一些教育的改革搞实验是很好的事情,比如美国做了30年的实验,但是我们的课程改革,我们做的相对比较有限,比较仓促。这次中长期规划有这个意识了,要搞实验是很好的事情。但是这个实验到底谁来做?这次又变成权利集中到教育部,集中到权利部门。其实改革的探索,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前不久也是由媒体评地方创新,这个地方创新不是上面给了你任务和权利你才做创新。所以在中国有很多地方的积极性,学校的积极性,如果我们政策放得开一点,不是什么东西都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可能我们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才能百花齐放,我们从这个角度来说。
熊丙奇:如果教育行政部门不放权,我觉得如果放权了有几个好处,第一是企业推动教育改革。第二,研究推动教育改革,他们给国家提供一些建议和咨询。第三,师生真正的投入教育改革。我们现在是被改革者,我们要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一定要把这个权利夺过来,争取过来。
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校长
王鹏:国际高中开政治课 嫁接外国的语言教育
王旭明:落实纲要最难,也是最应该积极主动。
我们这里四位,代表不同的群体。作为你们个体,代表着你所工作的一个群,你认为你个人在落实贯彻纲要方面,有没有可为的地方?怎么为?我们请王校长开始。
王广发:我们认为法律不禁止的东西,大家都应当大胆的尝试,有了《纲要》之后,基本有了可操作的规律,那就应该在教育开放性上速度走的相对快一些。说明我们在执行纲要的执行力上更好了。比如整个视频教学,教师的互动,学生的互动,学生跟老师的互动。我记得4950条对教育改革的国际化、特色化的教育系统带来很大的优越的条件。而且对我们推行国际化特色教育,引进素质优质教育,应该说开了一个好头。我们王府是受益者。虽然在颁布的制度法律法规方面,还有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但是今年的《纲要》给我们方向上、目标上明确了,毕竟比没有这个纲要强。
教育改革与国家的改革同步。
王旭明:站在国家的利益上,也把自己融进去了。
王鹏:刚才我看微博说学了18年英语开不了话。这是一个抱怨的话,就这个我说一下。我们的纲要提出来,可能相对实验的过程比较短,可能在教育部也好,像这次北京市也出台了自己的纲要。我这里举一个小例子,我在新东方做国际高中,比如说面向初中教育在中国完成的群体,怎么嫁接外国的语言教育。我们在我们的课程里坚持开政治课。
王旭明:开政治课?我们都开,有什么新鲜的呢?
王鹏:国际高中里开政治的课很少。我们跟学生说,比如说他们看到法国的塞纳河这么干净。我说不对,他们之前也是一条臭水沟,只不过现在不是。
王旭明:是中国学生?
王鹏:对。
王旭明:给中国人上政治课没有什么新鲜的。
熊丙奇(微博):保持说,我参与教改方式。
王旭明:就是我刚才说的,教育实行者太少,熊老师说了继续保持说。
熊丙奇:我觉得在不断反复的教育实践中,不断的保持我们对教育的关注,这种关注会不断推动教育的发展。
王旭明:保持说,三个字你看多深刻,非常值得让人记住。我现在觉得说教育的人远远不多,真正从某个角度论教育,讲出教育一点点眉目来的人更缺乏,这个角度上来讲,熊先生保持说值得尊敬。
程方平:主持要求太高了,我三个字不够。第一,找真问题。第二,说真话,特别做研究做媒体的。第三,真正做事情。特别到薄弱的学校,薄弱的地区去为薄弱的人群做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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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16: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onet 于 2014-11-5 16:25 编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http://wenku.baidu.com/view/398f9a3167ec102de2bd89dd.html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 ... ontent_19492625.htm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全文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世界格局深刻变化,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重视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1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658 3530 40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2.0 75.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0 90.0 9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72 16100 16500
巩固率(%) 90.8 93.0 95.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24 4500 4700
毛入学率(%) 79.2 87.0 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2250 235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1390 148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979 3350 3550
在校生(万人) 2826 3080 3300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40 170 200
毛入学率(%) 24.2 36.0 40.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6600 29000 35000
表2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9830 14500 19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0.5 11.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9 15.0 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4 13.3 13.5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67.0 87.0 90.0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通过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学校)和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倡导教育家办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予以扶持。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订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巩固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学院(大学)建设。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残疾儿童较多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逐步实现中小学每个班级均能开展多媒体教学;建设有效共享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试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试行优质高中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离政校分开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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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3 1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onet 于 2017-3-23 10:25 编辑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1月10日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1/19/content_5161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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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1: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贾益民 于 2017-4-1 11:58 编辑

关于印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7年1月24日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教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聚焦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现实需求,出台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着力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培养质量、增强培训实效、统筹教师配置、优化教师管理、强化待遇保障,培养造就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努力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 加强教师党的建设。加强司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四个合格”,注重政治学习,做到入脑,办好教师工作杏坛,开展读书活动,提升组织生活活力;保持公仆情怀,做到入心,全心全意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强化落实监管,做到入行,以党建促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教师战线党建,举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
  2. 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文件,推动各地各校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将精神落实到广大教师行动上,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
  3. 做好师德教育宣传工作。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形成强大正能量。办好“当代教师风采”专栏,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开展优秀教师巡回报告进校园活动,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寻找最美教师”活动,引导教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研制师德培训课程标准,提升师德教育实效。组织好第33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4. 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各地各高校全面制定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和办法。颁布教师誓词,建立新入职教师宣誓制度。
  二、提升教师培养质量,供给大批合格优秀教师
  5. 大力振兴师范教育。顺应时代需求,回应战线号召,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启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召开全国教师教育振兴工作会议。推动各地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发展。建立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完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
  6. 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探索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等方式,改善师范生生源质量。适度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指导各地及相关学会、协会、高校开展师范生技能展示活动,强化“三字一话”等师范生基本功训练。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7. 提升教师培养质量。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及认证办法,启动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加强培养质量监测评估,促进各地不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为教育改革发展供给数量足、素养高、能力强的教师。
  三、增强教师培训实效,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8. 完善国培计划体系。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实效,完成100万名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推进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完成1000万名教师专项培训。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选派1万名教师到企业实践,支持聘请兼职教师。推进实施高校教师国培,完成2000名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示范性培训,支持1000名高校教师国内访学。
  9. 改进培训内容方式。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培训课程标准,指导各地、各培训机构诊断教师需求,改进教师培训内容,分层开展教师培训。出台乡村校长培训课程指南,提升乡村校长培训实效。研制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指南,引领推动各地各校做好相关培训。
  10. 推进培训管理改革。推动各地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规范培训学分登记,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激发教师参训动力。研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四、抓好乡村教师工作,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11.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发布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年度报告,召开全国乡村教师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通报各地进展,集中宣传展示各地经验。加大督促力度,促使各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乡村教师有更多获得感。
  12. 支持乡村青年教师队伍。研制加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逐步解决青年教师困难,关心青年教师生活,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
  13. 强化乡村教师培养补充。扩大实施特岗计划,着力补充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优先补充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采取定向招生、进编定岗、定期服务的方式,为乡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
  14. 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新设一批“县管校聘”示范区,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教育部门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学校负责岗位聘用新机制,打破教师聘用管理、交流轮岗的制度壁垒。启动教师支教计划,逐批选派内地优秀教师赴新疆、西藏支教。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
  五、优化教师管理服务,激发教师队伍生机活力
  15. 推开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总结试点经验,分区规划,分类指导。
  16. 推动校长任用考核改革。推动落实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任职资格和条件,完善选拔任用、激励保障和管理监督机制,激发校长办学治校活力。总结推广各地试点经验,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17. 推进高校教师管理改革。落实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推动各校制定实施细则,引导教师潜心教书、静心研究、追求创新。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的工作,研制加强管理的配套政策文件。规范区域间高校教师流动,遵循契约精神,防止恶性竞争。
  18. 优化教师管理服务手段。召开教师队伍建设综合改革推进会,对改革试点工作、实验区建设工作和课题研究工作进行成果展示、经验交流,推进各地见贤思齐。全面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支持教师管理决策,优化教师管理流程,提升教师管理效率。
  六、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努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19. 着力提升教师待遇。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工资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各地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扩大补助范围。


  20. 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对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发放荣誉证书,激励教师扎根乡村,长期从教。组织开展 “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树立教书育人典范,提升教师荣誉感。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宏大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按照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要求,进一步增强教师培训实效,提升教师素质能力,现就做好2017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培训统筹规划,落实重点支持任务
  各省(区、市)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按照《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部署,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重点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优先支持贫困县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要按照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和本省(区、市)“十三五”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在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乡村教师校长队伍现状和培训需求,分类做好2017年项目规划设计,为乡村教师校长提供2至3年周期性培训。要科学统筹项目区县覆盖范围,确保“国培计划”向贫困县倾斜,新增项目区县数原则上不少于当年项目区县总数的20%,并以贫困县为主。请各省(区、市)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2017年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定。对2016年度绩效评估排名靠前的省份,试行项目规划方案审核备案制。
  二、明确分层分类培训重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17年,“国培计划”包括“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两项内容。
  示范性项目包括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名师高端研修、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骨干校园长培训和网络研修创新五类项目,以省级教师培训团队为主要培训对象,重点为各地规划实施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培养专兼职培训者和骨干教师校长,开发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创新完善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为实施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各地科学有效开展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做出示范。
  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包括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五类项目,以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为重点,合理安排、减负增效,持续提升乡村教师和校园长的素质能力。培训团队研修旨在“育种子”,打造乡村教师培训团队;送教下乡培训和网络研修旨在“促常态”,建立骨干引领全员培训机制;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旨在“抓重点”,突出“雪中送炭”和“关键少数”。
  三、择优遴选培训机构,完善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具有较强学科优势、丰富培训经验的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任务,形成一批重点培训基地,使其成为培训者和骨干教师精品培训和模式凝炼的“大本营”。各省(区、市)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由省内外教师培训专家、一线优秀中小学教师教研员组成的评审专家库,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做好需求任务对接工作,及时下达培训任务。改革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对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实行2至3年周期招标制。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培训服务特点,确定适用采购方式,优化采购流程,确保“国培计划”按时部署启动、按时保质完成。
  要落实项目协同申报与实施机制,鼓励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分工负责、协作推进项目,完善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四、改进培训内容方式,贴近乡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总书记对于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对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校长国培的首要内容,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将师德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典型案例厚载师德,着力培养造就“四有”好老师。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培训的深度融合,有针对性地提高乡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要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科学诊断培训需求,分层、分类、分科设计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要优化课程结构,突出教师参与,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
  要根据《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相关要求,落实中西部和幼师国培项目五类项目目标任务,结合乡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实际,切实改进培训内容方式。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脱产研修时间,有效缓解工学矛盾。要加强骨干培训者管理,开展分阶段递进式研修,进一步加强培训者培训能力的培训力度,培训类课程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跟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3。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置换等方式,将乡村教师培训团队与师范生实习支教统筹实施。送教下乡培训项目要聚焦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参训教师的精准诊断、对症示范和对比研磨,有效改进课堂教学,推动与校本研修的有效衔接。网络研修项目不过于追求培训人数规模,要从项目区县网络研修的技术条件出发,合理安排研修任务,切实落实线下研修环节要求,大力推行混合式研修,遴选建设大量满足乡村教师需求和切合教育教学实际的精品案例资源和适用素材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要进一步突出“雪中送炭”,对参训机会较少的乡村教师提供高水平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送培下校诊断式培训、乡村校园长工作坊研修等,有效提升乡村校园长专业能力。
  五、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提升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团队建设,建立完善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省、市、县、校四级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国培计划”专家工作组,加强对项目规划方案研制、项目实施过程的专业指导。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培训课程、培训团队、绩效评估等全过程进行管理,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深化教师培训管理改革,优化学员选派,合理安排参训学员,完善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分转换与应用机制。教育部、财政部将采取专家实地调研、网络监测评估、学员匿名评估、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各机构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绩效评估。
  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29号)和《“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财司函〔2016〕699号)要求,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统筹使用中西部项目与幼师国培项目经费,规范经费拨付流程,严格经费开支范围,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地及相关培训机构要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学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确保“国培”项目平稳顺利、安全实施。
  六、及时总结实施情况,加大典型经验学习推广力度
  各省(区、市)要尽快完成2016年度“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总结工作。要围绕“国培计划”项目规划设计、协同机制实施、培训模式创新、培训内容改进、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形成2016年度“国培计划”评估总结报告。按时完成对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的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2017年培训机构和项目区县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遴选推荐2015年改革实施“国培计划”以来,本省(区、市)项目区县在统筹规划、模式创新、体系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优秀典型案例2至3个,教育部将对审核认定后的优秀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宣传推广、提炼解读,供各地学习借鉴(具体事宜另文通知)。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2016年度参训学员信息报送至项目办,3月20日前将评估总结报告报送至项目办。
  附件:
    1.“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2.“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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