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长江及黄河流域防洪规划_时政频道_新华网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28 21:43:25 / 个人分类:时事

中国水利部网站消息,继国务院已批复珠江、海河、松花江、辽河、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长江流域防洪规划》、《黄河流域防洪规划》。 《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力争到2015年,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在遭遇类似1870年特大洪水时两岸主要防洪大堤不溃决,城陵矶以下河段能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1954年洪水);重要蓄滞洪区能适时适量运用,重要城市、洞庭湖和鄱阳湖区重点圩垸、主要支流堤防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上海市宝山区和浦东新区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其余堤段均按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设防。到2025年,建成比较完整的防洪减灾体系,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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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长江 黄河 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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