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59|回复: 0

[美丽中国] 自然仿真!我们不“种岛”,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7 10: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据报道,美国专家近日在美国智库东西方中心讨论会上说,南海珊瑚礁正在遭到破坏,中国“围海造岛”是主要原因之一。菲律宾方面也声称中国在美济礁等岛礁的建设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作为南沙群岛的主人,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任何机构和任何人都更关心相关岛礁和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在南海岛礁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绿色工程、生态岛礁”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经过深入研究、严谨论证,采取了全程动态保护措施,切实将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岛礁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讲,我们采用“自然仿真”思路,模拟海洋中暴风浪吹移,搬运有关生物碎屑,逐渐进化为海上绿洲的自然过程。这种做法对珊瑚礁生态环境体系的影响很小。中方有关建设活动完成后,将大幅提升有关岛礁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有关做法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精彩链接:中国南海珊瑚礁鱼类_科技时代_新浪网
http://tech.sina.com.cn/z/CoralReefFishes/


自然仿真!我们不“种岛”,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中国南海岛礁扩建工作采用“自然仿真”思路。——中国外交部


嗯,我们不“种岛”,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据报,对于中国在南海“种岛”的行为,美国和菲律宾非常不满,他们指责中国“大力围海造岛导致南海的珊瑚礁遭到大面积破坏”,菲律宾也声称“中国在美济礁等建设活动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

针对这种“无理取闹”,我外交部是这么回应的——我们这是“自然仿真”法,我们的建设模拟大自然的暴风浪吹移、搬运……逐渐进化为海上绿洲的自然过程。你们不懂就别瞎哔哔。


洪磊表示,南沙是中国领土。作为南沙群岛的主人,我们比其他任何国家、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更关心南沙的生态。

他指出,中方的建设活动坚持“绿色工程、生态岛礁”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经过深入研究、严谨论证,采取了全程动态保护措施,使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兼顾,实现南沙岛礁可持续发展。

那么,所谓的“自然仿真”是什么?

其实,早在去年6月份,国家海洋局就“南海岛礁扩建是否会对海洋生态造成破坏”作出过相关回应和解释说明——谁说我们不关心的?自己家的院子,我比你们都操心!


国家海洋局表示,针对南沙工程建设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有关部门组织了土木工程、海洋工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地质水文等专业的院士和专家进行过科学论证:

一、工程建设坚持生态环保理念

南沙岛礁扩建工程坚持“绿色工程、生态岛礁”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同步进行,在保证波及范围最小、持续时间最短、影响程度最轻、生态恢复最快的前提下,经过深入研究、严谨论证,采取了全程动态保护措施,努力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使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兼顾,实现南沙岛礁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工程建设采用“自然仿真”的技术思路

南沙岛礁扩建工程采用“自然仿真”的总体技术思路,模仿海洋中暴风浪吹移、搬运珊瑚砂砾等生物碎屑,在浅水礁坪的综合动力平衡点上持续堆积,形成稳定的潮上堆积体,并逐渐进化为海上绿洲的自然过程,利用大型绞吸式挖泥船绞吸、泵送泻湖中松散的珊瑚砂砾,在内礁坪上吹填堆积,形成潮上陆域基础平台,建造部分设施,并通过大气、雨水、阳光的淋溶淀积等自然力作用,辅之以人工加速措施,吹填区域将产生淡化——固化——风化——绿化的生态效应,逐渐形成珊瑚礁绿色生态环境。

三、工程建设采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在珊瑚基本死亡的内礁坪上规划工程建设项目,在不适宜珊瑚生长的平坦泻湖盆中,绞吸松散的珊瑚沙砾吹填陆域。

(二)应用了新型的“绞吸开挖与吹填造陆工法”,形成了“挖-运-填”施工一体化,对珊瑚礁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最轻。

(三)在吹填造陆工程同时,及时在陆域周边利用斜坡模袋混凝土建造永久护岸与挡浪墙,边围、边填、边护,控制悬浮物漂浮扩散。

(四)工程采取控制规模、提高效率、连续作业等方式,使得每个岛礁的陆域扩建工期仅为几个月时间。


所以,整个南沙岛礁工程都贯彻了“生态岛礁”的环保建设理念。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同步采取多项保护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对珊瑚礁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可控的,也是可恢复的。(资料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淘宝网搜索“星韵地理网店”地理教辅、学具、教具专卖。

QQ|Archiver|小黑屋|星韵百科|星韵地理网 ( 苏ICP备16002021号 )

GMT+8, 2024-4-29 05:05 , Processed in 0.13016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