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已有 581 次阅读2007-4-7 08:42
|个人分类:三尺讲台
念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一位同学对佛学很有研究,后皈依佛门,做了俗家弟子。我与该兄关系甚好,常听他讲一些佛教方面的东东。其中有一句“世间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好象意思是说人们生活处世,如果了解了并没有一定的法则,然后才体会到:其实没有固定的法则就是最好的法则!就是我国的佛教也分好多宗派,如:禅宗、密宗、净土宗等等,各宗各派的修行方法也不同,有的采取打坐,有的采取念经、有的只念六个字“南无阿弥陀佛”(“南无”就是“皈依”的意思)。佛教中除了说“法无定法”外,还有一个就是“万法归一”,就是不论什么修行的方法,追求都是一样的。
教学其实也一样,正所谓“教书无定法”。你可以用讲授式,也可用谈话式,也可以用小组讨论式;你可以一只粉笔打片天下,也可以一堆课件扫平五洲;你可以从头到尾讲,也可以从头到尾不说话。但是“万法归一”:让学生轻松愉快的学习地理知识,提高地理思维能力。
目前一些新理念的提出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教学形式,但是我一直觉得再新的东西,也是对传统教学的丰富与补充,而不是对传统教学的否定,毕竟传统的教学模式也是多少前辈前仆后继总结出来的东西,不可能全是错的吧?目前很多老师对在新课程下进行教学感到非常困惑,那些新理念实施起来感到非常困难,结果导致除了公开课还是在用传统东西上课。我觉得这很正常,如果你想去否定以前的所有东西,那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一点不变是不对的,全部都变同样也是不对的。
我们不是反对地理课堂的“一言堂”吗?《百家讲堂》就是典型的一言堂,如果我们的地理课能讲成象《百家讲坛》一样,那可能也不一定比一些花哨的做秀差哦。因此我觉得课堂教学形式应该是无定法的,采取何种教学形式,应该取决于三个方面:教师特长、学生特点、教学内容。
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