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读《回家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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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正文第20节 P168-195
语言
语言也是能帮我们建立起自我意识和家园意识的三要素之一。能起到最重要作用的是一个人的母语。我的母语是中文,英文是后天习得的,但却是我现在掌握得最好的语言。甚至我在梦里都是用英文。我现在还能用到中文的机会就是做加减法和乘法的时候。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因为算术里面用的口诀我可不是从母亲那里学到的。我是在学校里正经八百地学的算术,就如同在学校里正经八百地学英语一样。我对一些基本词汇的态度也存在问题。拿“母亲”这个词举个例子。没有几个词能比这个词拥有更深的感情色彩了。在中文里我用“娘”这个字来表达。我娘去世于1956年。从那年以后,我用这个字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因此当我和兄弟们谈论起她的时候,似乎“母亲”比“娘”还要顺嘴一些。还有一个词让我略感矛盾,那就是我的名字。我已经习惯于听到它有一点点错误的发音,所以当我在中国听到标准的发音时,我会感觉到不习惯,会从椅子上挺直身子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在叫我。另外,中英文应答电话的标准用词是不一样的,英文说“hello”,而中文说“喂”。在中国,我接电话的时候会说“喂”,但是我心里能明确地感觉到是在故意这样说,但是当我在美国用“hello”或者“hi”的时候就没有这种感觉。不过话又说回来,让我在中国用“hello”这个词是不大可能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我就能重新找到说中文的节奏。如果我愿意,我能重新让自己融入一个人群中,即重回我的语言所植根的地方。但是那将意味着可用的词汇量很小,而且只能在一个狭窄的圈子里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如果刻苦学习,我或许会掌握大量的中文词汇和句法,但是那样我也就会变成一个和现在的我截然不同的人了。我没有能够及时发现语言学家早已明了的东西,即语言是存储过去的风俗习惯和历史事件的仓库。当我说英文的时候,尽管我没有意识到,但实际上我已经集莎士比亚、公祷书①的作者、德莱登②、奥斯本③甚至披头士④于一身,正用着他们的字词句,字里行间都反映出其作者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如果想真正做一个有文化的、表达能力强的中国人,我必须集另外一些东西于一身,利用中国先人们的那些语言组织成自己的语言。不过对于我来说,现在再想做这件事已经太晚了。
那么我到底是谁呢?我是一个美国公民,却在中国出生,是一个没有确定的历史、地理和语言的人。像很多现代人一样,我也感觉到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⑤”,隐约中觉得还不如扎根在一个特定的地方、社会和文化中。所谓隐约中,我是想说,我已经充分体会到双重根源,以及无知与偏执所带来的荼毒;而且让我痛苦的是,我在短暂的生命中没有能够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开发利用自己的感官和头脑。
注释①公祷书;the Book of Cumnon Prayer。英国国教会于l549年所出板的崇拜礼仪书,是保存英到国教信柳的重要途径。它不是用以取代《圣经》的另一典稀,而是协助信徒理解和使用《圣经》的工具书。——译者
②德莱登;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诗人。—译者
③奥斯本:John James Oabume,(1929一).英国剧作家。——译者
④被头士:The Beatles 英国著名播滚乐和流行乐队—译者
⑤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The Uinlbearsble Lightmess of Being、捷克文学家来兰,昆德拉(Milan Kusdera)的名著。——译者
语言远远没有被重视,很佩服陈国祥老师《人的现代化》那节课的探索。许多地方语言濒临消亡,是否地方话也算非物质文化遗产?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地方话也是地方感不可或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