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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到太空垃圾的的危害的时候,我总是要举哥伦比亚号解体的例子。记得以前我上08届学生的课时是在讲了太空垃圾的产生、接着讲了太空垃圾的危害后才举的此例子,目的是为了印证太空垃圾危害巨大。在上本届第一个班的课时我也是这样讲的。但感觉这样讲这一例子对学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在上第二个班的课时突然想到改变一下举此例子的顺序:
“在我们的教材第12页提到1981年世界第一架航天飞机试航成功,大家知道这架航天飞机的名字吗?”
“哥伦比亚号。”有些学生知道。
“对,哥伦比亚号。看来有的同学课外知识还是比较丰富的。但现在这架航天飞机已经不在了……”
“爆炸了”、“解体了”。有个别同学迫不及待地接着说。
“对,有的同学知道。它在2003年返航时爆炸、解体了。那你们知道它为什么解体了吗?”
“……”不再有学生回答。他们满脸疑惑,陷入了思考。
我知道学生如果是没有看到相关的报道他们是思考不出结果的。于是我在停顿了两三秒钟之后讲明了美国宇航局的调查结果,然后接着说:“实际上导致航天飞机解体的那块泡沫就相当于我们接下来要讲的太空垃圾。”自然地引入到了《保护宇宙环境》的内容。
实际上当时我改变举此实例一顺序完全是无意识的,也完全没有想到会产生什么不同的教学效果。但从课堂上的实际情况来看,教学效果的确有较大差异。同一个例子,在不同的时段讲出来,教学效果明显不同。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呢?
按第一种讲法,学生在教师举出例子前已经知道了太空垃圾的危害,教师举的例子并不能引起学生的思考,并不能调动起学生的思维。他们听了之后顶多会在心里说一句:“哦,太空垃圾的确危害巨大。”说不定还有一些学生根本就没有认真听教师举的这个例子。
而按第二种讲法则不一样。教师简单的两句话激发了学生内心那种固有的、本能的表现欲,一些学生迫不及待的想表明自己知道其他同学不知道的事实。教师在讲明美国宇航局的调查结果前的那一段简单的师生对话实际上起到了吸引学生注意力的作用,这让至少是绝大部分的学生认真的听了教师举的这个例子。在整个举例的过程中,学生会思考:“为什么哥伦比亚号会解体呢?”、“泡沫的撞击居然会导致一架航天飞机的解体?”。这些问题或许学生没法在课堂上教师留给他们的那点时间内解决,但至少引起了他们对太空垃圾的好奇,引起了他们了解太空垃圾的欲望。学生带着学生的欲望去学习,无疑效果要好得多。
后记:我的这一教学案例反映的教学处理技巧,对于不少同行或许已经不能再称为技巧了,但对于我来说它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技巧——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恰当的课堂举例时机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积极作用,让我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课堂举例的时机把握问题。请允许我在这儿表达我内心的喜悦。但同时我又对自己以前的教学行为感到不安:在上08届6个班加上本届第1个班共7个班的课时,我怎么就没想到先举此实例呢?看来自己在一些教学细节的处理上下的功夫还不够、在进行教学反思方面做得还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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