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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总算过去,所忙之事大致罗列如下:
1.一节校内公开课(能源资源的开发)
2.一节全市展示课(常见天气系统)
3.一个给扬州大学教育实习生的讲座“过好幸福的下半辈子——试论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持系统”
4.一个教工例会的“硕士论坛”内容
5.省教研课题结题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结题报告、调查问卷、成果统计等。
6.苏州市课程基地申报答辩材料
到今天,以上所列基本完成。费力、费心之余,还有一些杂事穿插其中,其中苦楚,不说也罢。
在省教研课题“地理主体性教学案例研究”的结题报告中,我罗列了课题研究取得的一些成果,其中包含了一些对课堂教学的认识,在此也慢慢贴出一些,以请诸位指正。
关于课堂教学,我们认为,它首先是一种交往。雅斯贝尔斯认为,真正的教育应该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1]。目前一般的课堂教学观认为师生关系是平等的,并对师生交往中的教师有着多样的比喻。比如:平等中的首席、引导者、唤醒者、导演、教练员等等。先不说这些比喻是否符合教学的本质精神和离课堂的远近,但就从教学交往的层面上来看,这些比喻都是平面的。我们认为,教学首先是一种生活交往,没有交往,教学就不会存在。当然,这里的交往是有延续性的。其次,课堂教学交往存在不同的层面上。日本学者佐藤学认为:“所谓学习,是与作为教育内容的对象世界(物)的接触与对话,是与在此过程中发展的其他学生的或教师的认识的接触与对话,是与自我的接触与对话。学习是通过创造世界(认知的实践)、人际交往(交往的实践)和完善自我(自我内在的实践)这三种对话性实践而完成的。”[2]也就是说,教学交往至少应该包括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往、学生与自我的“交往”,学生与课程资源的“交往”、教师与课程资源的“交往”。这里的交往,有一般意义上的,有“反刍”意义上的,也有人和人对物的赋意之间的”交往”。
总之,教学交往是多层面、多形式的立体(见图2)。只有认识到这一层面,我们才能真正探寻到教学主体的内在关系;才能有一个更广阔的视野来充分利用这些交往、挖掘更多形式的课堂教学资源;才能有更自信的课堂教学设计,来提升交往效率,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我将上述概括为课堂教学交往的“立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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