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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自有自己命运:要么秘不示人,一旦走出写作者的视野,就独立地不受自己的意志支配了。
最初的文字:
一般是自己的名字,因为这是分别于其他人的一个符号,在认识世界之前,你必需熟悉这个属于自己的符号——你是谁?
最真的文字:
写在日记里,写给自己的文字。在与自己对话的同时,也学会与世界对话;认识世界的深度,常常取决于认识自己的深度。
在我们还没有学会虚伪之前,我们真实地记录自己的行为,思想。他们秘不示人,一旦被人窥视,一定是脑羞成怒。
正因为真实,在文学的领域里,日记始终珍贵地占有一席之地,那些发表的日记,大多是出乎主人的意料之外,如果在写作的时候就想着公开地展示,他们的真实性一般大打折扣,或者,他们根本与真正的日记是两码事。
最美丽的文字:
写给爱情。爱情天生是一个诗人,无论多么木讷迟钝的人,都会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的最高创作水平奉献给Venus。
但他们的命运实在是很难叵测:或被随手扔弃,或被付之一炬,当然最好的结局是被珍藏起来,滋润我们日渐疲惫的心。
也许很多年以后,我们都无法超越这个阶段的文字,偶偶重新阅读,自己也会怀疑:这些美丽的文字是出自我的手么?
原来,自己距离一个真正的作家是如此之近!
铅字曾经是一种荣耀:
因为高高的门槛。那么多人,希望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四平八稳,在世人面前耀武扬威,那是一个人人以文学青年自居的时代,编辑曾经是一个神父般圣洁的职业。
可惜,对铅字的顶礼膜拜并不等于对伟大思想的敬服,当我们领悟到“得意忘言”的境界,文字其实也难免显得苍白无力,无病呻吟。
信息社会真正实现了书同文:
至少,所有的文字都能够轻而易举地排列得端端正正,以一种统一的姿势游走四方。
或许秦始皇有点高估了自己,但今天的我们真的可以耻笑他么?
只要你不是太吝啬,出一点版面费就可以实现铅字印刷的夙愿。所有纸张上的文字都避免不了这种“有偿出版”的嫌疑,我们不得不佩服古人的“述而不作”是多么的自信。
所以,看到自己吆喝好的文字终于出走,被复制、粘贴、涂改、转载,十足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至于什么稿费报酬,趁早打销这个俗不可奈的过时念头吧。
我们不妨顺应一下实用的经济学视角,权衡自己的实际需求,用投入产出模型来计算一下自己文字的价值,咬咬牙忍受一下编辑的野蛮篡改;或者索性只当是一种纯粹的高级自我娱乐而已。
无非是提醒大家,在这样一个功利和实用的年代,过分看重自己的文字是多么的不合时宜。
网络上有许多文章,其思想深度和价值甚至远远超出了正规刊物上的垃圾文字,我们必需建立自己的内在趣味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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